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商贸大街15号
建设单位: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法人代表:李正兴,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商贸大街15号。项目于2021年9月21日取得县改革局批复,备案号2109-532622-04-01-380148。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总占地面积8211.11m2(12.32亩),总建筑面积16741m2。项目主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行政综合楼、氧气房、职工食堂、职工住宿楼等工程,设置床位300张。
项目总投资641万元,环保投资76.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