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工业气体、民用燃气充装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
建设单位:砚山永维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永维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禄跃,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45-03-02239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由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组成,总占地23648.5m2,总建筑面积1747.62m2。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各类气体的储存、充装销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氧气、氩气、二氧化碳储罐区及充装区,丙烷、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及充装区,乙炔暂存间及新瓶摆放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88.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3%。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活动 | 粉尘、扬尘 | ①避免在大风天气情况下进行开挖和回填作业;②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降尘;③采取边回填边压实作业,减少风力扬尘;④视天气情况对施工场地适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低速行驶;⑤严格管理,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按进度进行,不得拖延工期;⑥对料场可采取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⑦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覆盖篷布,杜绝沿路洒漏现象;⑧进出车辆保证车身清洁,车辆减速慢行,定期对进出场道路进行清扫,同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
运输车辆、燃油机械运行 | 燃油废气 | 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
装修 | 有机废气 | ①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装修产品,坚决杜绝采用被淘汰的涂料;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③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合理安排作业,避免过于集中涂喷作业,以降低释放源强度。 | 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Ⅱ类标准 | ||
烹饪 | 油烟 | 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
营运期 | 气体充装、储存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低温双层储罐,加强气体储罐阀门的气密性;储罐采取喷淋措施降温;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行业规程操作;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 |
运输车辆 | 扬尘 | 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 |||
运输车辆、备用发动机 | 燃油废气 | 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
食堂 | 油烟废气 | 油烟机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 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厕所、化粪池、垃圾收集点 | 恶臭 | 化粪池地埋,加盖板封闭,定期清掏处置污泥,加强项目化粪池周围绿化,厕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垃圾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混凝土备料、设备冲洗 | 施工废水 | 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轻微 |
施工人员 | 生活污水 | 粪便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后用作农肥,较清洁的污水回用于洒水降尘。 | |||
雨水冲刷 | 雨季径流 | 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回用或外排。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
营运期 | 储罐喷淋降温 | 降温废水 | 储罐区围堰收集沉清后排入生产工艺水池循环使用。 | 完全回用消耗不外排入周边水体,对环境影响不大 | |
员工 | 生活污水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废水收集池收集暂存回用于绿化。 | 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影响不大 | ||
食堂 | 食堂废水 | ||||
雨天 | 初期雨水 | 厂区设置截排水沟收集经沉砂池沉淀外排。 | 对环境影响不大 | ||
噪 声 | 施工期 | 设备运行 | 机械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等;设置围挡;车辆减速禁鸣等。 | 对环境影响轻微 |
车辆运输 | 交通噪声 | ||||
施工人员 | 社会噪声 | ||||
营运期 | 进出车辆 | 交通噪声 | 进出车辆尽量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
生产设备 | 设备噪声 | ①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②合理安排厂区内设备安放位置,可将备用发电机、烃泵、压缩机等大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尽量封闭或半封闭充装车间,尽可能利用距离和围墙进行声级衰减;③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④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⑤生产员工佩带耳塞,加强劳动保护,并且适当减少劳动时间和增加岗位轮换;⑦加强管理,文明生产,禁止大声喧哗,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 | |||
人员活动 | 社会噪声 | 自然衰减和周围围挡衰减。 | |||
运输车辆 | 交通噪声 | 使用合格的车辆,车辆加强维修,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施工建设 | 建筑垃圾 |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用于场地及道路平整填埋。 | 有效无害化处置 |
场地开挖平整 | 土石方 | 全部用于场地道路回填,及时回填压实,禁止随意倾倒。 |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垃圾箱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 |||
营运期 | 员工生活活动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垃圾清运车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 有效无害化处置 | |
化粪池 | 污泥 | 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 | |||
环境风险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位于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项目占地面积23644m2,占地类型为工业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园区已对项目用地进行了平整,目前项目用地内的植被主要为荒草丛,项目周边植被主要为农作物、荒草丛及少量灌木,周边没有国家、省列为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生物多样性简单,生态环境一般,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生物资源及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周围为山体及耕地,周边200m范围内有植物及农作物,施工粉尘对植物和农作物的生长、光合作用会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间雨天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会造成水土流失。为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2)项目在建设中,同时完成边沟、截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防止水土流失等工程,这一系列措施不仅可有效地减轻水土流失,而且还可对项目建设区起到极好的保护作用,因此要确保这些措施得到贯彻实施,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3)路基和场地平整施工中,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 (4)施工期间尽量避开雨季,减少地表扰动产生水土流失; (5)视天气情况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施工粉尘对周边植物及农作物的影响; (6)项目施工材料、施工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要统一堆放,必要时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周围设置截水沟,避免雨水冲刷; (7)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 (8)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道路场地硬化,厂区空地及时进行种植绿化植被,进行生态恢复,边坡工程区采取拱形网格植草防护措施; (9)进场道路应及时压实,并铺上碎石,减少车辆过往产生的扬尘量; (10)施工期间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动物,造成动物大量迁移,严禁捕杀周边动物; (11)做好施工期各种污染的治理,避免外排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采取措施后施工粉尘大大减少,对周边农作物及植被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随着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及绿化的实施,项目施工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得到减轻和控制,生态环境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项目的建设活动不会对植被资源和动物造成显著影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随着施工期结束,项目区周边植被种类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动物的繁衍活动使得数量会逐渐得到恢复,达到新的平衡。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不开展对地表产生扰动的活动,水土流失量较小。项目在运行期间各生产设备噪声及人员活动会干扰周边动物的生活,缩小它们的活动范围,使它们受到惊吓而回避,迁徙异地。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污染物外排也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项目易燃易爆物质较多,项目南侧紧邻自然山体灌木林,若项目发生火灾蔓延危及周边林木,造成山火,会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为了减小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方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道路及场地尽量进行硬化,厂区周边设置截洪沟,厂内设置排水沟、沉砂池,避免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2)尽可能在项目区空地种植树木,加大项目区绿化,例如在项目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空闲处种植树木,不仅可以美化项目区环境,还可利用树木的吸尘降噪作用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各机械设备设置于封闭或半封闭操作间内进行隔声降噪,减小噪声对项目区野生动物的干扰; (4)加强对员工进行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严禁对动物进行捕杀等; (5)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影响项目区生态环境; (6)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不得随意丢弃,并设有固定的堆放场所,不能随意占用周围农田或耕地倾倒、堆放。 (7)加强火灾等风险防范,项目厂界设置不燃实体围墙,项目与南边山林之间设置防火隔离带,避免项目发生火灾事故时蔓延至南边山体灌木林引发山火,破坏周边生态。 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一、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已于2020年2月25日通过了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政策。 2、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内,用地为园区规划的工业建设用地,经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查询,项目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项目周围无保护文物、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古树名木、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3、项目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项目为工业气体及环保型民用燃气储存、充装销售的新型产业,且项目选址已取得了砚山县各相关部门的同意,同时取得了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入园证明,因此项目基本符合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新型产业的定位,基本符合砚山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4、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砚山县工业园区三星坝片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风景名胜区内,周边特殊敏感点较少。项目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交通方便,周边供电、供水设施完善,供水供电有保障。厂区相对独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小。因此,从环保角度综合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项目各功能区布置考虑到了控制生产噪声和废气的污染,厂区内基本做到了功能区分清楚,雨污分流,相隔有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布局是合理的。 5、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项目位于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工业园区内,根据《文山州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为达标区。 (2)水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主要为西北侧3800m处的听湖水库,为III类水体,根据砚山县环境监测站2018年常规监测结果显示,除总磷、总氮二项指标无法满足III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说明听湖水库水质受到轻微生活、面源污染。总体来说,听湖水库地表水环境一般。 (3)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云南省文山州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砚山县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为达标区。项目区声环境主要受项目周边园区工厂企业生产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影响,但项目区周边工厂企业较少,噪声不大,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不大,目前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相对较好。 (4)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项目位于砚山县三星坝工业园区,厂址东侧为已闲置的工业厂房及场地,土壤受到一定程度人为活动影响及工业污染,但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园区已平整过的规划用地,其用地上未建设过任何项目,因此项目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尚好, (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周边土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及园区已平整过的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区域无大面积的森林植被,项目周边主要有农作物、灌木林以及人工种植的果树等。动物主要有老鼠、麻雀、小型爬行类。未发现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异味、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项目采用低温双层储罐,选用密封性能优良的管道、接头、阀门和机泵,提高阀门的定压,规范操作等,定期对管道、接头、阀门和机泵进行维护检修,避免跑冒滴漏,储罐安装喷淋降温设施保证储罐内气压稳定减少气体挥发,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贡献值均较小,对厂址周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地面硬化,运输车辆慢行,产生的扬尘较少,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化粪池地埋、污水处理设备房加强通风,周边加强绿化、污泥及时清掏处置,垃圾及时清理,加强厂区绿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异味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粪便进入临时旱厕,其他生活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水地表径流充分沉淀后回用或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厂区进行雨污分流,场地雨水简单沉淀后直接外排。项目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废水池收集暂存回用于项目区绿化,无外排。喷淋降温废水经储罐区围堰收集沉清后排入生产工艺水池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及利用,无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噪声源强一般为50~100dB(A),但此种影响持续时间不长,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强一般为50~90dB(A)。由于周边敏感点位于项目周边680m之外,因此,营运期厂区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但运输车辆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住户会有一定影响,厂区噪声也会对厂区员工会有一定影响。采取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生产车间半封闭、工人佩戴耳塞、增加厂区绿化、运输车辆途径居民住户区时慢行减少鸣笛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和人群的影响不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通过分类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垃圾清运车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施工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及周围建设截排水沟,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及时种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在厂区周围修建截洪沟,厂内修建排水沟,场地及道路尽量进行地面硬化,场内空地加强绿化,水土流失较小,生态得到恢复。 7、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胜保护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边无特殊制约因素,选址合理,厂区布局合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照项目拟建及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要求 1、加强对工作人员环保知识的宣传,使之充分落实本报告中的有关环保措施及对策建议、环境管理与监测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3、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及环保培训及管理,做好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4、加强设备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厂区修筑截洪沟、排水沟,厂区地面及道路尽量采取硬化处理。 6、设专人负责日常环保工作,加强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和污染源管理档案。 7、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运行后,应积极配合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9、项目建成后须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建议 1、项目运行期间,加强对生产及环保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在厂区多种植大型乔木,利用树木的降噪、吸尘作用,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卫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