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山县人民医院院内东南侧
建设单位:砚山县人民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建设单位为砚山县人民医院,法人代表:王廷彬,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山县人民医院院内东南侧。项目于2020年5月21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84-01-041517。建设性质:改扩建。拟在(原项目实际总投资2021.3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6万元,实际总占地面积5471.43m2,实际建设总建筑面积5495.45m2的一栋4层感染病住院楼。原感染住院楼项目设计规模为设置病床180张,验收时已有124张床,实际设置病床120张,抢救室4间未算床位数)旁建总用地面积为4524.84m2,总建筑面积为5000m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5000m2,无地下建筑,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90m的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楼一?。
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25.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5%。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表八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1)采取洒水措施和密目式防尘网以减少扬尘量; (2)裸露地、土方、物料运输车辆等覆盖 (3)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驶出前进行冲洗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
装修废气 | 有机废气 | 使用环保涂料,加强通风 |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 ||
车辆机械 | NOx、CO、CHx | 自然扩散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