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12日-2019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干河乡红舍克水库片区,那江镇新民水库坝脚
建设单位: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文山润洲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干河乡红舍克水库片区,那江镇新民水库坝脚。项目于2017年3月29日取得政府批复文件许可,许可批复文号:(砚政复〔2017〕151号),建设性质为新建,不存在原有的环境污染问题。红舍克及新民本水工程总体建设工程相似,主要包含水源工程(一、二级泵站)、水场工程(水场主体、混絮凝池、高位水池等)、配水工程(输、配水管线)、及水池13座(30m3蓄水池1座,50m3蓄水池5座,100m3蓄水池2座,150m3 蓄水池1座,200m3蓄水池4座)等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377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16.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为 3.08%。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职工生活 | 食堂油烟 | 烟油机净化处理 | 对环境影响不大 |
水污染物 | 职工生活 | COD、BOD5、SS | 化粪池截流 | 达标排放,排入厂村镇污水管道 |
固体废物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 | 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噪声 | 工程在工艺设计中水泵等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产品。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防止振动造成的危害。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实现达标排放。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