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州文砚大道临港区(子马小寨组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子马小寨组团
建设单位:文山州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子马小寨组团。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批复许可,许可文号为:文发改投资〔2019〕525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建设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主要为“三通一平”),工程总投资18200.2万元,进行场地平整的面积为217.5公顷,合3262.5亩,新建道路6.518公里。
项目环保工程主要为:设置截排水沟、沉淀池、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及污水提升泵站,采取绿化等防控措施。
项目总投资182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0.17%%。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经常洒水降尘;规范车辆装载方式;尽量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汽车冲洗台;距离敏感点较近地块施工时,设置围挡,车辆运输时,尽量在项目区内行驶,避开敏感点;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分段施工,边挖边填,减少弃土,不长期堆积弃土石方;对临时堆土进行严格管理。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燃油机械尾气 | 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选用合格燃油,选用达到相关环保规定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工地进行作业;合理设置施工设备施工点。 | ||||
沥青烟气 | 购买沥青商品混凝土,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及周边植被吸附净化。 | 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周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 |||
食堂 | 食堂油烟 | 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及周边植被吸附净化。 | 对环境影响不大 | ||
营运期 | 行驶车辆 | 车辆尾气 | 大气稀释扩散,绿化植被吸附净化。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