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东岭工贸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有机肥料厂
建设地点:砚山县铳卡农场一大队队部
建设单位:文山东岭工贸有限公司砚山分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铳卡农场一大队队部,原为木材剥皮厂。厂址西侧大约40m有个养殖场和东北侧距离厂界大约120m为鑫农鑫养鸡厂,卫生防护距离为 100m,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26-03-006950,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加工15万吨有机肥生产、发酵、陈化加工、计量包装为一体的加工车间及生产线1套,包含料仓,生活设施,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的环保工程及采取的措施有:建设有密闭大棚、生活污水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险废物暂存间、生物填料塔除臭设施等。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恶臭,拟采取的措施建设生物填料塔除臭设施,并加强对生物填料塔的维护工作,定期对生物填料塔内的填料进行更换,并做到循环利用,凡畜禽粪便必须统一采用带盖的垃圾桶储装;畜禽粪便必须由符合环保要求的专门车辆进行输送,输送车辆必须为车厢封闭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 | 扬尘等 | ①避免大风干燥气候进行施工,控制扬尘量。 ②洒水降尘:气候干燥时,通过增加洒水次数,增加地面湿度降低扬尘产生。 ③减少场地裸露,减少扬尘量。 ④混凝土拌制过程中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应进行遮盖;建筑材料运输亦应进行遮盖,减少运输过程洒落。 ⑤使用环保材料进行装修。 ⑥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合理安排建材等的运输。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