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冶炼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砚山县闽恒废矿渣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9月2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42-03-051848,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拟建建设一条生产线进行冶炼渣洗选。项目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0㎡,为彩钢瓦结构,主要布设破碎机、摇床机、跳汰机、水泵、砂机等。辅助工程包括成品堆放池、原料堆棚、办公生活用房。
项目环保工程主要包括1个5m3粪便收集池、1个10m3生活污水收集池、1个160m3循环水池(包括沉淀池、回水池)、1个500m3雨水收集池、1个封闭式可移动垃圾桶、1个500m3废渣堆存池、1个泔水桶(可加)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9.6万元,占总投资的39.2%。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扬尘 | TSP、PM10 | 洒水降尘,车辆加盖棚布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施工机械 | NOx、SO2、THC | 选用年检合格及环保型设备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