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受理了云南云诚木业有限公司关于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申请。经我局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决定给予颁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现预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号:91532622309508937HC0143Y
单位名称:云南云诚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单位地址:云南省砚山县江那镇铳卡
许可内容:颗粒物年允许排放量0.58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5.37吨,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毫克/标米3)。
许可证级别:《云南省排污许可证》县级证。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6月8日前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污染防治股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76—313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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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