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听湖村老323国道和广昆高速交叉路口旁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二、项目概况
砚山第二污水处理厂拟分期建设,近期(30000m3/d)、远期(60000m3/d),本环评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近期30000m3/d)以及配套20km长管网工程,预留用地作为远期扩建。本项目服务区域为新、老城区和工业园区污水,铺设管网收集污水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本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两部分的建设内容,工程分期建设,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近期相应工程,不包括远期扩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30000m3/d,远期规模60000m3/d,按远期规模建设,本次评价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按30000m3/d规模建设,远期在预留空地上建设。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主体工程根据各组成部分功能、工程的建设特点、施工工艺及各建设内容功能区划的不同,将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划分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和预留用地)、进场道路区和配套管线工程(包括管道区、管道施工作业带、附属设施区和施工场地)。本工程主要处理构(建)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氧化沟配水井、厌氧池、氧化沟、污泥泵房、二沉池进出水配水井、二沉池、纤维滤布过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污泥浓缩脱水间等。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临时堆场 | TSP | 洒水降尘、密布网遮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 |
运输车辆 | 扬尘 | 限值车速、道路洒水 | ||||
装修废气 | 苯、甲苯 | 选择环保材料 | ||||
施工机械 | 烟尘、CO、THC、NOX | 自然扩散 | ||||
车辆运行 | ||||||
营运期 | 污水处理厂 | 恶臭NH3、H2S | 设置除臭风罩+生物除臭措施+15m高度排气筒排放,厂区绿化带,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
化验室废气 | 刺激性气味 | 安装通风橱(换气扇),绿化带吸收 | / | |||
加氯间废气 | 废气 | 安装排风扇 | /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废水) | SS等 | 设置2m3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