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7-12-12 09:12:54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57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听湖村老323国道和广昆高速交叉路口旁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二、项目概况

砚山第二污水处理厂拟分期建设,近期(30000m3/d)、远期(60000m3/d),本环评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近期30000m3/d)以及配套20km长管网工程,预留用地作为远期扩建。本项目服务区域为新、老城区和工业园区污水,铺设管网收集污水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本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两部分的建设内容,工程分期建设,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近期相应工程,不包括远期扩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30000m3/d,远期规模60000m3/d,按远期规模建设,本次评价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按30000m3/d规模建设,远期在预留空地上建设。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主体工程根据各组成部分功能、工程的建设特点、施工工艺及各建设内容功能区划的不同,将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划分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和预留用地)、进场道路区和配套管线工程(包括管道区、管道施工作业带、附属设施区和施工场地)。本工程主要处理构(建)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氧化沟配水井、厌氧池、氧化沟、污泥泵房、二沉池进出水配水井、二沉池、纤维滤布过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污泥浓缩脱水间等。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临时堆场 TSP 洒水降尘、密布网遮盖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运输车辆 扬尘 限值车速、道路洒水
装修废气 苯、甲苯 选择环保材料
施工机械 烟尘、CO、THC、NOX 自然扩散
车辆运行
营运期 污水处理厂 恶臭NH3、H2S 设置除臭风罩+生物除臭措施+15m高度排气筒排放,厂区绿化带,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化验室废气 刺激性气味 安装通风橱(换气扇),绿化带吸收 /
加氯间废气 废气 安装排风扇 /
水 污 染 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废水) SS等 设置2m3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