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80砚平高速公路砚山服务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砚平高速公路砚山路段K1085+200处(砚山县江那镇小竜白村东侧)
建设单位: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7260m2,其中,其中:现有面积10000m2,新征用地7260 m2;总建筑面积4848㎡,其中:现有建筑面积2748㎡,新增建筑面积2100㎡。北侧占地面积12389㎡,其中:现有面积6400㎡,新征用地5989㎡;南侧占地面积4871㎡,其中:现有面积3600㎡,新征用地1271㎡。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侧建设1个充电站、1个加水站、一个维修站、1个生态小停车区、1个大车停车区、1幢综合服务房、1间管理服务用房以及相应的蓄水池、污水处理设施、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根据功能实际需要和国家相关标准,本项目将加油站和加气站统一规划共同建设成一个油气“合建站”。本项目南侧因用地限制,仅新征地1271㎡,改建配电房、扩建停车位,其余设施不再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1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污时段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扬尘 | 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上洒水抑尘;经常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扫,以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免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加大起尘量。 | 粉尘的影响能有效降低,并达到(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应要求 |
运营期 | 卸油、储油、加油系统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埋地式油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 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的相关要求 | |
备用发电机 | 燃油废气 | 加强通风条件 | |||
加油站进出车辆 | HC化合物、CO、NOX、 | 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做好管理工作,车辆有序进出 | 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 ||
水污 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职工生活 | SS、COD、BOD等 |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 |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期 | 生活污水 | SS、COD、BOD等 | 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入化粪池,与其他生活污水、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至高速路雨污水管道 |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初期雨水 | 可能含油 | 可能含油的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固体 废弃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