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砚山县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函(砚文广体旅函〔2017〕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砚山县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全县11个乡镇479个村小组实施县乡数字化平台、机房、杆路、用户接入网和数字接收终端购置安装工程,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2.4万户。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估算投资2956万元,其中:自筹2476万元,县财政配套480万元。
四、建设年限:2017-2018年。
五、建设性质及地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砚山县11个乡镇农村地区。
六、建设单位: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前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