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查《砚山县中医医院阿猛分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砚卫计函〔201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砚山县中医医院阿猛分院项目立项。
二、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阿猛镇文兴路61号阿猛中心卫生院内。
三、拟建内容与规模: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4200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680万元,地方配套420万元。
五、建设年限:2018-2019年。
六、建设单位: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可研编制及办理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争取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