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4年第四季度涉旅案件信息公示(第6件)
发布时间:2024-11-29 08:13:00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514

砚山县星辰酒吧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在2024-01-01至2024-06-30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根据《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9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50元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元)。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