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
案件情况:2021年12月24日0时许,张XX与胡XX两人到砚山县江那镇天润龙湖达酒店入住,过程中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但张XX与胡XX拒不出示身份证件,在公安民警到场后拒不配合民警核实身份信息,且在酒店大堂内继续吵闹,后派出所民警将张XX与胡XX口头传唤至江那派出所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胡XX处六日行政拘留
处罚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2年1月6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