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完善砚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完善《砚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后共涉及4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8751.43万元,其中:整合使用涉农资金44210.5万元。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砚山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中西部,因“山势颇秀,其形如砚”得名。全县面积3822平方公里,辖四镇七乡,86个村委会、21个社区,总人口50.4万人。世代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5.3%。彝族弦子舞、弦子制作工艺、壮族棒棒灯、壮族草人舞已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白沙坡村、沙松冲村被评为“云南十大刺绣名村镇”,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宗教工作重点县,现已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砚山素有“滇桂走廊”之称,是云南外接东盟、内联泛珠的主要通道。
文山民用机场位于境内,距县城5公里,云桂铁路、广昆、平文、蒙文砚高速公路、国道323线横贯全境,规划的师宗至文山、贵州兴义至河口铁路均过砚山并设站点,形成2小时到富宁港、3小时到昆明、5小时到南宁的快速交通格局。
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5451万元,同比增长8.5%;财政总收入108460万元,同比增长5.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166万元,同比增长7.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304万元,同比增长10.0%;固定资产投资1215637万元,同比增长17.1%;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29710元和9755元,分别增长8.6%、9.3%。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7848万元,同比增长13.2%;各项存款余额9472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各项贷款余额678314万元,同比增长13.6%。
为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6〕63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砚政发〔2017〕91号)和《砚山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砚政复〔2018〕1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金的合理配置,结合砚山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贫困县退出考核方案指标,紧紧围绕县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建设,合理地配置到最急需资金投入的地方,集中财力办大事,破解资金零碎、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使有限的资金形成“合力”,重拳出击,找准核心,突破重点,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关键领域,解决脱贫攻坚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行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8年底实现脱贫、摘帽、增收3个主要目标。脱贫,即全县新增44个贫困行政村贫困人口4889户20607人脱贫出列。摘帽,即到2018年年底全县7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出列,摘除贫困县帽子,全县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22%。增收,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预计实现32235元和10730元,分别增长8.5%、10.0%。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于或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全县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州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做到以县级为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县级财政和各主管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及概况
(一)项目实施区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农开办、综改办)、县扶贫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文广体旅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欣隆公司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1个乡(镇)100个村(社),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集中精力抓好“十三五”各项工作,坚持精准发力、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18年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财政总收入增长6%,地方财政预算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项目建设需求
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砚山县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5.3%。贫困地区多处于偏僻山区,高寒贫瘠,居住分散,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渠道、原始积累等因素制约,贫困地区产业单一,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较少,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阻碍农村经济发展。2017年扶贫对象新一轮动态管理后,全县纳入建档贫困户14871户64908人,全县贫困发生率达到6.08%。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容忽视,砚山县“农业大县大而不强、工业弱县弱而乏力、财政穷县穷而少源、资源富县富而不活”的基本县情还没有根本改变,资金和项目需求缺口大。
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薄弱。投入和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为实现全县7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出列,摘除贫困县帽子,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22%以下,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还较弱,“造血功能”还不强,需投入大量项目资金加以扶持。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乏力。全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正在起步阶段,优势工业企业数量不足,尚未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带动基地、辐射贫困农户能力较弱,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收入增长缓慢。
三、建设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出列问题。
1. 农村交通改善。一是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村内道路硬化213497.458平方米及挡墙、排水等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54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640万元),其中:阿舍乡村内道路硬化91932.158平方米、挡墙4226.871立方米、涵管52米;阿猛镇111864.3平方米,挡墙20673.55立方米、涵管92米、排水沟596.7米;维摩乡9701平方米,挡墙2437立方米、排水沟314米、土方开挖回填8000立方米。预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有效解决3个乡镇16个贫困行政村贫困人口2269户9658人的生产出行问题,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增强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快全县贫困人口脱贫进程。二是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硬化全县79个贫困行政村进村道路707.14公里,项目总投资73111.7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000万元),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问题。
2. 水利工程。农村饮水有保障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水窖、水井、管道延伸、新建提水泵站、调节池、管网配套等设施,项目总投资4305.4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227.27万元)。一是阿舍乡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分别为坝心村一组、二组、三组,坝心学校自来水安装工程,鲁都克村委会中寨片区提水站建设,地者恩村委会自来水安装及提升工程。总投资65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重点解决3个贫困村、815户贫困户、3404人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二是贫困退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计划新建30立方米人饮水窖295件,小水井5件;安装各类管网37.33公里;安装水表、站管、水龙头240套;新建蓄水池9件;安装水泵4台,新建泵房2座,计划总投资236.17万元(整合涉农整合资金)。涉及全县11个乡镇45个村委会、3个社区145个自然村622户及4个村小组整村改造共3889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覆盖贫困人口370户1848人。三是砚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实施干河乡红舍克水库片区供水工程、新民水库片区供水工程、阿猛镇科目片区供水工程3个片区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水厂、提水泵站、水池、输配水管网及其他零星附件等,计划投资3278.1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782户3166人。四是砚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5—8月份查缺补漏饮水保障工程:计划建水窖272口,水井4口,自来水46户,总投资141.1万元,工程实施后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322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产业发展。按照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情况,围绕如期脱贫摘帽为努力方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 种桑养蚕基地建设:实施桑蚕基地建设5600亩,其中,平远镇发展4000亩,阿舍乡发展1600亩。共计投资19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90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10987户47213人。
2. 林产业发展项目:实施11个乡镇人工造林1666.7亩,项目总投资3627.52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732户21004人。
3. 中蜂养殖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维摩乡发展中蜂养殖6250群,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5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821户36352人。
4.维摩乡炭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任务为核心区26.76公里机耕路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808.4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900万元)。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农业产业基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项目区农民群众增收。该项目覆盖2个贫困行政村贫困人口93户379人。
5.贫困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018年共计划扶持44个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共涉及10个乡(镇)33个贫困村,总投资21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33个,投入157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村11个,投入55万元,通过扶持,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全县79个贫困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不少于2万元的目标。
6.扶贫再贷款资金贴息、小额信贷贴息、风险补偿金项目。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购买保证保险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促进其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坚持精准扶持到户的原则。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79个贫困村14871户64909人,计划总投资1369.84万元(整合涉农资金)。一是2018年产业小额信贷到户贴息项目:总投资745.3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017年阿猛镇享受小额信贷卡户154户,755万元。享受2018年度政府贴息资金35.87万元,贴息资金据实发生;2018年全县需要小额信贷1909户,共计贷款金额8619.7万元。按照银行4.75%年基准利率享受政府贴息资金409.44万元,贴息资金根据放贷资金据实发生;2018年度小额信贷计划任务7000万,县级按照1:10设立风险补偿金700万元。二是2016年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贴息项目:贴息资金为415.7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涉及835户贫困户。三是2017年小额信贷到户贴息项目:小额信贷总金额755万元,到户贴息38.7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涉及阿猛镇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是软籽石榴基地示范发展扶贫再贷款贴息项目:建设软籽石榴示范基地1000亩,补助贷款贴息资金169.99万元(整合涉农资金)。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特色产业贷款,给予贫困户贷款贴息支持,通过产业扶持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民生改善。实施农村能源扶贫、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安居房等人居环境改造建设,以产村融合、风貌控制、民居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面为重点,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
1. 农村能源扶贫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新购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安排在全县11个乡镇,重点安排精准扶贫户、易地搬迁户和危房改造户。项目覆盖54个贫困村2000户贫困户。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贫困户的用能和卫生问题,间接有效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
2.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项目:项目属于原调出不符合国家规划的1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现改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项目,项目涉及7个乡镇(蚌峨、维摩、江那、平远、盘龙、干河、者腊)11个贫困村贫困人口400户1613人,同步搬迁户357户1469人。项目总投资11798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730.5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13个安置点群众住房安全和公共设施等人居环境。
3. 农村危房改造。一是建档立卡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涉及11个乡镇137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新建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项目总投资5533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3215.22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实现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有安全稳固住房。二是三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涉及79个贫困村448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总投资1793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000万元)。改造后的房屋满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设施配套项目:项目涉及维摩、者腊、阿猛、阿舍、稼依、八嘎、盘龙7个乡镇12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圈舍配套建设,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四是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涉及全县11个乡镇党代、人代、政协三会意见建议提案办理,计划总投资6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
(四)公共服务
1. 农家书屋建设项目:共配置7个农家书屋,按照农家书屋建设标准,每个农家书屋配置书架5组、阅览桌椅1套(1张桌子、8张椅子)、各类图书1500册、音像制品(100碟)、报刊(2份)及农家书屋标志牌、管理制度等相关设施设备。每个农家书屋投资5万元,项目总投资3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该项目涉及3个乡镇4个贫困村545户2285人及3个非贫困行政村或社区。该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当地文化活动内容,有效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2. 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涉及6个乡镇17个行政村(社区)建设体育设施28个,建设内容主要为配套乒乓球桌、实施篮球场、健身路径等,项目预计总投资262.8万元(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13个贫困村2345户10259人及4个社区的体育健身问题。
3. 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惠民工程:实施涉及11个乡镇覆盖贫困人口7822户28159人数字电视建设,总投资271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37.52万元,丰富贫困群众业余生活,拓宽信息获取渠道。
4. 村卫生室通网络宽带扶贫项目:项目涉及全县11个乡镇82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14300户62345人的卫生室通网络宽带,2018年度总投资68.88万元(整合涉农资金),其中:1个村卫生室网络通讯费100元/月,1年合计9.84万元;1个村卫生室三保合一接口费300元/月,1年合计29.52万元;1个村卫生室网络通讯维护费300元/月,合计29.52万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筑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防线,提升医疗信息能力。
5. 医疗保障。建档立卡户个人医疗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项目涉及全县11个乡镇82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14858户贫困户64591贫困人口。按照省、州、县三级财政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全额资助2018年个人医疗费要求,每人按180元的标准给予配套,需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是488.97万元(整合涉农资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6. 教育。一是建档立卡户在校生就学补助保障项目:该项目涉及11个乡82贫困村和非贫困村8380户贫困人口13174人,2018年预计投资1244.96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958.58万元)。其中550.58万元用于2017年砚山县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项目,620.51万元用于2018年砚山县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项目,73.875万元用于砚山县家庭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7年秋季学期至2018年秋季学期生活费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部分(含2017年秋季学期提前实施补助23.25万元、2018年春季学期补助24.375万元、2018年秋季学期补助26.25万元)。二是砚山县2017-2018学年“雨露计划”项目: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砚山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07人提供资助,项目覆盖11个乡(镇)407户407人,总投资204.1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通过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现贫困家庭子女能有一技之长,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7.公益性岗位就业。一是生态护林员:为全县11个乡镇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1221户1221人,计划投资97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二是河道治理员: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河道治理员572户572人,每人每年8000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实施,2018年计划总投资114.4万元(整合涉农资金)。
(五)能力建设。以砚山县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切实实现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的良好局面,完善民族村寨基础,大力实施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建设。
1. 蚌峨乡板榔村委会下电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生态建设、民生改善保障、产业发展(资金已拨)等。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959.6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80万元,各部门整合874.75万,群众自筹(投工投劳)4.88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31户143人。
2. 蚌峨乡板榔村委会沙子冲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围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民族关系和谐创建等内容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545.1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61万元,其他资金482.59万元,群众自筹1.6万元。项目涉及1个贫困村60户23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户59人)。通过实施示范村创建工程,使沙子冲村内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室和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六)其他
1.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项目:项目涉及9个乡镇安置点18个645户搬迁户,贷款总规模10000万元,贷款利息总投入316.46万元,政府贴息资金265.45(整合涉农资金)。
2. 砚山县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财政局与扶贫局协作配合,聘请第三方对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计费用21万元。
3. 砚山县贫困现状专题调研评估:聘请第三方对全县贫困人口开展脱贫退出自检自查费用共计108万元。
4. 砚山县维摩乡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贷款贴息项目:项目贷款6000万元,投入贴息资金13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
5. 危房改造风险补偿金、利息、贴息项目:一是11个乡镇5518户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金300万元;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贷款利息17.84万元;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03.76万元(11个乡镇2015年—2018年5518户危房改造贷款24351万元的政府贷款贴息)。三项共计投入资金821.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方案总投资188751.4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4210.50万元(中央资金26951.05万元、省级资金9878.45万元、州级资金1808万元、县级5573万元)。
(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80957.1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867.27万元(中央资金1340.48万元、省级资金1028.97万元、州级资金497.82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投资9717.82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061.84万元(中央资金3090.49万元,省级资金813.36万元、州级资金157.99万元)。
(三)民生改善项目。投资89061.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1645.72万元(中央资金17831.22万元、省级资金7683.52万元、州级资金531万元、县级资金3600万元)。
(四)公共服务项目。投资6108.1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143.57万元(中央资金1351.95万元、省级资金326.44万元、州级资金492.18万元、县级资金973万元)。
(五)能力建设项目。投资1504.8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41万元(中央资金141万元)。
(六)其他项目。投资1402.1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351.1万元(中央资金1195.92万元、省级资金26万元、州级资金129万元)。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将明显改善全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贫困人口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这些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生态环境改善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社会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教育、文化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的求学、就医条件,改善贫困乡村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使贫困人口的生存条件发生质的飞跃,为贫困山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生态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当前由于生态环境恶劣致灾致贫的现状,减少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提高贫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投入开发当地丰富的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四)扶贫效益。项目覆盖全县贫困乡镇、贫困村,项目建设直接面向农村扶贫主战场,以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扶贫效果直观、明确。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进一步明确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的主导地位,切合我县实际,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社员、农户增收,实现企业增效、财税增长。项目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投入,使项目区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提高农业产业化效益,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有利于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实现砚山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定部门职责分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照“权力下放、管理加强、责任明确、措施跟上、监督到位”的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时效性、持续性。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县长担任,县委办、组织部、财政、发展改革、扶贫、农科、林业、水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审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族宗教、教育、卫生计生和11乡镇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韦述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宽、杨喜刚、代建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项目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措施。县直各部门、11乡镇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年度项目规划和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提交年度专项扶贫项目计划、年度贫困对象、年度脱贫目标,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县财政局负责统筹项目资金分配,资金计划下达,统筹整合使用涉农部门的数据收集汇总上报,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审计局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计及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各融资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的信贷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其他相关部门要注重“十三五”部门专项规划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机衔接,并以此为依据,按照年度脱贫对象滚动退出计划和专项资金投向,合理制定本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年度实施计划,积极配合实施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工作。
财政、审计、监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各项目主管或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项目评审和立项由各单位按原来的操作模式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筹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建立项目监管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审计局等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项目的实施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适时进行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资金管理。根据《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县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时同步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行业绩效目标实现。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入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