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08-03-00000048
  • 文 号砚政办发〔2022〕121 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8-03 16:30: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砚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县城镇化率,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促进城镇

化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理念,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提高全县城镇化发展水平,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城市,推动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确保砚山“十四

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惠民富民,共建共享。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

市为人民,把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贯穿我县城镇化发展工作始终,重视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扩大城乡就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城镇化水平,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

化城市。

(二)优化布局,整体推进。坚持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并重并举,坚持产业优先、产城融合、以产兴城、以城促产、整体推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发挥优势,统筹城镇布局的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增强

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及韧性。

(三)城乡融合,绿色循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工程,统筹山林水田湖系统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美丽、园林县城。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注重规划建设,强调城镇治理能力提升;注重新城建设,抓好老城更新;注重地上建设,管好地下空间;不断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

互动的良好局面。

(四)创新驱动,提升服务。以体制机制改革和试点突破为牵引,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深化城乡

户籍、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建设管理、财税、投融

资、行政区划等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逐步消除城镇化发展体

制机制障碍。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文砚同城化”建设,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加速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努力将砚山建设成为区域地位突出、发展势头强劲、城镇体系结构优化、地域民族文化特色显著、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强县。力争到2025年,全县城镇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城镇常住人口达到30万。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更多居民享有较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四、重点工作任务

聚焦把城市做优、集镇做特、农村做美总体目标,科学规划引领、积极稳步建设、依法依规管理,加快完善全县城镇总体布局,通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小城镇健康发展等措施实现美丽县城“从无到有”零突破、特色小镇“从一到多”大突破,构建“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双拥模范县、美丽县城、卫生乡镇、示范乡村”融合发展的城镇化格局。

(一)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强化“一核两带三圈”联动发展,打造产城融合的城镇体系,深入实施

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市群核心与周边城镇协同发展形成中心城市引领,辐射带动周边集镇、乡村的发展

局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多个经济增长极。

1.加强规划编制。落实科学规划理念,提高规划水平和质量,科学定位城市发展方向,统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城市核心功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统筹规划居住、商贸、各类园区等功能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大力开展城乡设计,塑造具有地方民族文化底蕴的城乡风貌特色。〔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

作成员单位〕

2.加快完善全县城镇总体布局。一是加速构建“文砚丘马”城镇群,建设成为滇南城市群,着力打造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的区域发展共同体,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越经济走廊建设。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动产业和人口聚集,形成引领全州城镇化发展的支撑级。二是做优做强重点镇,以平远镇作为发展先行重点,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重点镇建设给予扶持,增强小城镇建设示范带动作用。〔牵

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

单位:平远镇人民政府〕

3.加快“文砚”同城化建设。充分发挥“文砚”同城化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用,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要求,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新机制,充分保障文砚资源优先配置,引导全县人才、资金、土地、技术、信息等各类要素集聚,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强大复合型的经济增长中心、就业吸引中心、现代服务中心。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文砚扩张需求。实施文砚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动文砚大道建设打造集交通、经济、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于一体化的综合走廊。〔牵头单位:文砚同城化建设战役指挥部;责任单位:文

砚同城化建设成员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4.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着力推进听湖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社区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示范效应显著的特色小镇,增强小城镇服务能力和吸纳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定居能力。〔牵头

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1.加快撤乡设镇工作。根据《云南省设镇标准》,按照人口条件、经济条件、资源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等设镇标准,认真研究各乡(镇)情况,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

平,加快2万人以上的乡推进撤乡设镇工作(除民族乡),提高城镇聚集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

各单位〕

2.合理实施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优化村委会、居委会空间布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基层意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周边、集镇周边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促进农业人口融入城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导搬迁人口向城镇安置

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填报搬迁需求情况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移民、避险搬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薄弱地区搬迁”三方面进行摸排,确保搬迁群众生计有保障、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推进城镇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搬迁安置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全面放宽落户条件。一是全面放开自住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在城区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含未取得产权的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人(合法拥有人)或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放开直系亲属的范围。二是全面放开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在城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的,申请落户时,已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的租赁合法稳定住所。三是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就业落户条件。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四是放开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进城落户条件。在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拥有自住合法稳定住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拥有人),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户口登记在城乡分类属性为乡村地区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在该实际居住的商品住宅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五是探索试行城镇地区户随人走的经常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在充分尊重群众落户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暂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和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及时掌握辖区连续在城镇地区居住一年以上非本地户籍的人员信息,以政策宣传、上门走访、短信提醒等方式,由群众按照本人意愿选择是否落户。六是完善人才落户政策。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

上资质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含职业

教育)的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地登记为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或社区集体(家庭)户口。〔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人民政府〕

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居住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畅通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渠道,扩大居住证的发放范围和数量,推动实现居住证制度对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

府〕

3.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一是深入推进高质量就业,多措并举为就业创造新渠道和新机遇,及时进行县内外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归集整合,开展“线上、线下”岗位信息大推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招聘活动,搭建劳务供需平台,为企业招人、为群众谋岗,促进就业。二是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

计生服务。三是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农民工随

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四是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采取公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五是推进基础医疗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流程,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一是做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建立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中,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权益、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分配权,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五项保障。二是积极申报农民工市民化奖励资金,统筹使用自有财力

和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解决砚山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城镇中小学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支出。〔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美丽县城建设,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1.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土地、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优化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江那镇人

民政府〕

2.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升城市道路网络密度。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建设新能源设施。改造陈旧的城市公交站台,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汽车站点布局,扩大城市公共交通覆盖范围,提高公交出行普及率。逐步完善自行车车道、人行道等慢行系统及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停车场、道路周边停车位及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交通集团砚山分公

司,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砚山县地下综合管

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建设,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县城区内涝点进行全面排查,启动实施排水防涝项目,加快城市易涝点改造,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合理布局电力、通信、广电、防灾避险、燃气等地下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移动公司、电信

公司;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教育方面。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扩建县第二幼儿园,建成县第三、第四、第五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5%。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建成县第四、第五小学、县第一初级中学,完成县城区四所中小学风雨操场建设,启动县特殊教育学校整体迁建。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县第七中学,改扩建县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努力实现高中教育提质升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高考升学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健身方面。统筹利用村集体综合活动室、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以庆国庆、迎新春等节庆活动为依托,开展“奔跑吧·砚山”全民健身活动。到2025年,力争人均占有体育活动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经

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

医疗方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建设,促进县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正常流动,推进医疗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加快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和推进县人民医院平远地区分院和县中医医院阿猛分院建设。四是文化方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好用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以民俗节日、非遗宣传等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批乡土文化品牌。〔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偏远农村4G网络建设,加快5G融合应用示范建设及5G标准下物联网建设力度,基本实现星级景区、工业园区、乡镇及以上区域5G网络全覆盖;加快实体大厅建设,提升改造“智慧政务”工作,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水、电、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提高为民服务便利度;大力推行网上申请和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事项、移动支付等,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便捷服务;加强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完善应急网络建设,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预

防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

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积极谋划数字砚山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包括智慧灯杆、智慧停车、智慧公厕、智慧监管等外场感知设施的建设,以及中心平台和指挥中心、数据机房等,全力打造数字化智慧砚山。〔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

乡综合执法局,文山电力砚山分公司、国祯水务公司〕

(六)推进美丽集镇建设,提升集镇吸引力

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相结合,以规范治理、治脏治乱、绿化美化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管控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大力提升环境品质,补足集镇功能,促进美丽集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启动1个亮点示范类美丽集镇建设,1个推广类美丽集镇建设;2023年,启动1个亮点示范类美丽集镇建设,2个推广类美丽集镇建设;2024年,启动2个亮点示范类美丽集镇建设,4个推广类美丽集镇建设。通过三年建设,全县所有集镇脏乱差现象得到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集镇面貌明显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稳定就业支撑

1.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牌”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能源、铝水资源优势。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铝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电解铝下游精深加工项目规划布局,围绕高端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做加法。构建“阳极炭素—电解铝—铝精深加工—铝应用—再生铝”全产业循环链,打造高端化、集群化、数字化、“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绿色铝深加工重点企业,大力发展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高附加值应用产品,逐步提升铝液就地合金化率和深加工率,壮大绿色铝产业集群,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力争到2025年,绿色铝产能控制在203万吨以内,配套建设再生铝60万吨,实现原铝产品和精深加工100%就地转化,实现绿色铝产业链增加值达627亿元,实现园区绿色铝产业链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砚山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

进局、县工管委〕

2.加快发展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围绕全州打造千亿产业目标,依托县内苗乡三七科技有限公司、金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抓住良地、良种、良法三个关键环节,着力补齐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品牌打造短板,推动三七从种植到制药、保健、康养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提升三七品质、价格以及附加值。力争到2025年实现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综合产值70亿元。

其中:中医药农业产值15亿元,加工业综合产值20亿元,流通及

大健康服务业批发零售额35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

技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充分发挥砚山交通和旅游区位优势,深入挖掘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现代农业、村寨资源潜力,主动融入文山州全域旅游发展布局,以康养为特色,重点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以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文旅与城镇化、工业、商贸业、农业、林业、水利、教育体育、康养等多领域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工业旅游、科普研学、健身旅游等新业态新产品,形成多样化文旅产品体系,建设一批高品质田园综合体,努力把砚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康养旅游集聚区和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康养胜地。力争到2025年,全县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5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突破70亿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管委,各乡(镇)人民

政府〕

4.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聚焦粮食、蔬菜、辣椒、生猪、肉牛、三七为主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实施“一二三”行动,落实全州“6个百万”基地建设举措,全面提升重点产业基地化率,将砚山县打造成“粤

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业化基地,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

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万亩高端稻谷基地、30万亩绿色有机蔬菜基地、5万亩道地药材基地、60万亩辣椒基地、年出栏15万头肉牛基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2.6:1以上,现代农业综合产值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

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落实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具体举措,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抓,对政策制度等重大问题要研究和审定把关,

为城镇化发展工作把握好方向。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化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要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主动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推进情况按要求报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健全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提升城镇化率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推进较好的乡(镇)、部门,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切实调动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办督察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导向作用。

(四)深入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有利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镇化工作,形成

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砚山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目标任务

3.2025年重点指标任务表

4.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弦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冯光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曹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帮 江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马兴 龙副县长

王凯 副县长

马娴 副县长

陆帝 桥副县长

成员:

张杰 县工信商务局长

赵敏 县教育体育局长

刘成 县民政局长

周顺 超县财政局长

王钊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

汪俊强 县自然资源局长

高铁玲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长

高铁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张培华 县交通运输局长

侯光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

王贤润 县水务局长

郭帅红 县文化和旅游局长

刘加雄 县卫生健康局长

周定海 县应急局长

苏振波 县林业和草原局长

白宇 县统计局长

杨丽梅 县乡村振兴局长

杨雪 县医保局长

唐林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长

凌涛 县政务服务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铁华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

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2025年砚山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目标任务

单位:万人、%

地区

2021年总人口(万人)

2021年城镇化率(%)

2021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2025年城镇化率(%)

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2025年新增加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2022-2025年年均城镇化率提升百分点(个)

砚山县

47.30

48.08

22.74

67

31.69

8.95

4.73

附件3

2025年砚山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目标任务

指标

2020/2021年

2025年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城镇化水平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8.08

(2021年)

67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22.74

(2021年)

31.69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8.95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公共服务

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5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城镇登记失业率(%)

3.69

≤4.2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9.2

≥99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2.9

≥97

县医保局

8.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9

2.4

县卫生健康局

9.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12

1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础设施

10.城镇供水普及率(%)

99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97.6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

98.14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0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城镇家庭宽带接入能力(Mbps)


1000

县工信商务局

15.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86.36

100

县民政局

16.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90.3

8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09

4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9.7

98.8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附件4

砚山县促进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牵头领导

时间进度

1

力争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

科学定位城市发展方向,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城市规划水平,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城市开发边界与城镇化率发展目标相匹配。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员单位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3

加快“文砚”同城化建设。充分发挥“文砚”同城化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用,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要求,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实施文砚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动文砚大道建设,打造集交通、经济、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于一体化的综合走廊。

牵头单位:文砚同城化建设战役指挥部

责任单位:文砚同城化建设成员单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4

建立健全城镇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各城镇群内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发展,构建分工合理、布局得当、结构优化、特征突出的城镇群。做优做强重点镇,以平远镇作为发展先行重点,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重点镇建设给予扶持,增强小城镇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平远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5

加快撤乡设镇,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快2万人以上的乡推进撤乡设镇工作,提高城镇聚集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周边、集镇周边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马兴龙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6

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县每年1%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各乡(镇)样本单位的抽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7

引导搬迁人口向城镇安置。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填报搬迁需求情况的通知》(便笺)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移民、避险搬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薄弱地区搬迁”三方面进行摸排。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搬迁安置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8

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全面放宽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进城落户。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居民和已征地未转城人员转户进城等历史遗留户籍问题。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王帮江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9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促进持有城镇居住证人口与居住地居民同等享有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待遇。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王帮江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0

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增强城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1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每年将1/3可分配公租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2

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要求,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聚集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为核心,根据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意愿,切实有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素质提升、能力提升和竞争力提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相关创业贷款文件精神,砚山县狠抓创业担保贷款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实。到2025年新增城镇就业3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左右。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陆帝桥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3

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马娴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4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陆帝桥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5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补齐义务教育短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改扩建)校舍46.2万平方米。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工程,新建(改扩建)校舍19.75万平方米,新增学位3000个,将砚山县第一中学打造州内优质高中学校;到2025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98%、92%。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马兴龙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6

全力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着力推进乡村广播电视、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马娴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7

严格执行人地挂钩机制,全面落实全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10平方米/人左右。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8

积极申报农民工市民化奖励资金,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解决砚山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镇中小学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支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19

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强农村土地和林地等确权流转管理,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及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0

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土地、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优化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江那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1

加快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网络的连通性和可达性。加快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绿道”建设,切实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到2025年城区步行、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承担比例不低于75%。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交通集团砚山分公司,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2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3

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4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推进城镇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各类地下管线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5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偏远农村4G网络建设,加快5G融合应用示范建设及5G标准下物联网建设力度,基本实现星级景区、工业园区、乡镇及以上区域5G网络全覆盖;加快实体大厅建设,提升改造“智慧政务”工作,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水、电、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提高为民服务便利度;大力推行网上申请和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事项、移动支付等,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便捷服务;加强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完善应急网络建设,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积极谋划数字砚山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全力打造数字化智慧砚山。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冯光槐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6

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相结合,以规范治理、治脏治乱、绿化美化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管控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大力提升环境品质,补足集镇功能,促进美丽集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三年建设,全县所有集镇脏乱差现象得到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集镇面貌明显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曹明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7

着力提高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紧紧围绕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目标,推动开发区、园区优化提升和改革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完善产业园区市政、公用等城市配套功能,优先建设生活配套服务区中的基础设施,推动园区由产业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同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重点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突破,引进新企业,按照省政府对砚山工业园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园区定位、突出主导产业、加快集群发展”的思路,工业园区继续做好电子信息产业文章,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拓展产业链。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工管委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8

围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轻型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轻型加工制造业集聚区建设,促进轻型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与城镇化发展相融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29

加快发展绿色铝材产业,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力争到2025年,绿色铝产能控制在203万吨以内,配套建设再生铝60万吨,实现原铝产品和精深加工100%就地转化,实现绿色铝产业链增加值达627亿元,实现园区绿色铝产业链低碳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绿色铝指挥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管委

冯光槐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30

加快发展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围绕全州打造千亿产业目标,力争到2025年实现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综合产值70亿元。其中:中医药农业产值15亿元,加工业综合产值20亿元,流通及大健康服务业批发零售额35亿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陆帝桥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31

加快发展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充分发挥砚山交通和旅游区位优势,打造独具特色的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25年,全县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5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突破70亿元。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马娴

2022—2025年滚动实施

32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聚焦粮食、蔬菜、辣椒、生猪、肉牛、三七为主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万亩高端稻谷基地、30万亩绿色有机蔬菜基地、5万亩道地药材基地、60万亩辣椒基地、年出栏15万头肉牛基地,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2.6:1以上,现代农业综合产值2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陆帝桥

2022—2025年滚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