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应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8:50:00     来源: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33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2023〕—162)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等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第二十、二十一条明确的内容主动公开,狠抓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和保障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极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分工落实。一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9项12个内容。二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信息35条:其中(安全生产)事故通报12条,其他信息公开23条。政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法规政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三是办理12345热线,共接收12345热线便民服务中心派发任务单1项,已办结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信息公开保密检查不严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到位。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检查,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泄密的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