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2-25 17:22:25     来源: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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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申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

9.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拥军优抚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组织实施优待抚恤地方性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地方性军休安置工作政策、办法草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负责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数据库建设及解困资金申报核算拨付;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人民警察、见义勇为等人员伤残评定的组织、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申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负责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3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5.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06.29万元对比,增加29.3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增加优抚对象每年自然增长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5.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5.64万元(本级财力1335.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06.29万元对比,增加29.3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增加优抚对象每年自然增长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5.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64万元,与上年1306.29万元对比,增加29.3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增加优抚对象每年自然增长补助;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行政单位离退休)3.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用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用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抚恤)-01(死亡抚恤)4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及丧葬补助支出。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抚恤)-02(伤残抚恤)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护理费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抚恤)-99(其他优抚支出)35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退役安置)-01(退役士兵安置)203.8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退役安置)-0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42.0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无军籍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退役安置)-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4.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支出。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退役安置)-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25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04(拥军优属)26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奖励金支出。

1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新兵入伍回访经费支出。

14、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10.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7.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1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3.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4.55万元、津贴补贴90.85万元、奖金37.41万元、乡镇补贴1.2万元、绩效工资2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2.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96万元。其中:办公费12.6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其他交通费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6.8万元。其中:退休费32.2万元、生活补助974.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5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1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7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上年4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6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43万元增加2.53万元,增长11.28%,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53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6.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1万元、公共交通专项补贴经费0.81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公开表中空表的情况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另文下达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故《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无数据。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的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



 

附件3:砚山县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25051939046.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