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意见征集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 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 分  类
    民意征集
  • 发布时间
    2023-10-13
  • 结束时间
    2023-10-26

县人民政府: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需向社会各界广泛地听取意见和建议,特向县人民政府请求给予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10天,请予批准。

当否,请示。

 

附件:1.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2.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3.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4.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友超,0876—3038511)


砚交请〔2023〕26号附件1:关于公开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则》《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docx

砚交请〔2023〕26号附件2: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doc

砚交请〔2023〕26号附件3: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doc

砚交请〔2023〕26号附件4: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docx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起草《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采取政府网站公示、部门论证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将征求的情况作以下说明:

征求意见建议情况:按照公众参与要求,《实施细则》起草后,10月13日-10月26日通过砚山县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0天,收到征求意见建议0条。10月31日组织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砚山大队等部门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专门征求论证,一致同意通过。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细则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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