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砚山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发挥科技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巩固产业脱贫成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农科通〔2022〕27号)要求,结合砚山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机等各类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力量,加强工作联动,协同组织推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培训等农技推广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农科通〔2022〕27号)要求中所明确的四项重点任务,对照绩效目标,狠抓农技推广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落实。坚持注重实效。围绕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的工作目标开展农技推广,既努力完成农技推广的定量指标,又着力在定性的工作中抓好质量落实,发挥科技作用,助力各地主导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主动开展探索。主动加强与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研教学单位的协作,加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提高农技推广和示范推广效益。
(三)年度目标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履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培养打造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树立农技推广榜样;培养一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拓宽农技推广服务渠道。
1.5天以上异地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其中10人以上参加骨干班培训;
2.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4场/100人次以上;
3.培育科技示范主体4个;
4.招募特聘农技员7人。
二、建设内容
依托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砚山县农业特色产业,结合“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重点围绕以辣椒产业为主的蔬菜产业,黑山羊为主的畜牧业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组建技术服务团队,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重点建设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砚山县县级及1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根据职能职责,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农技推广机构全部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建立统一规章制度并上墙。根据产业兴旺的要求,围绕水稻、玉米、蔬菜、黑山羊主导产业,大力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履行好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责。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结合项目实施,积极改善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保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有专门岗位和专门人员履职尽责。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引导和支持本地的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社会化服务力量,参加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结合砚山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实际,围绕主导产业,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标准,培育4个科技示范主体,其中水稻1个、玉米1个、蔬菜1个、山羊1个,组织3个以上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目标,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展示作用,开展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4场100人次,依托基地建成2个科技示范村,组织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组织科技示范村农户参加观摩培训,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1.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示范园蔬菜新品种科研及成果展示示范基地。
基地位置:位于江那镇子马社区狮子山,隶属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使用。
基地类型:基地土地权限属租赁性质,租期10年。
基地规模:占地面积50亩,基础设施完善。
示范内容:围绕蔬菜、辣椒新品种、新技术展示为主,主要示范:辣椒旱覆膜集雨栽培集成技术、辣椒大棚育苗技术、蔬菜绿色防控技术。
实施单位: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指导专家:桂敏(省级)
技术组 组长:陈丽
技术组副组长:赵云柱 王跃云
成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工作人员组成
目标任务:结合砚山县2022年主推技术发布蔬菜类技术情况,在基地进行展示,年开展3项以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计划在基地开展新品种展示会2次,组织观摩学习交流培训2场100人以上。依托蔬菜展示基地,建设维摩乡幕菲勒科技示范村、阿猛镇小各大科技示范村2个,种植农户参加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2.砚山县维摩黑山羊试验示范基地
基地位置:维摩乡阿伍村民委
基地类型:基地隶属砚山县友润合作社,基地土地权限属租赁性质,租期30年。
基地规模:黑山羊养殖800头,圈舍20间。
示范内容:围绕黑山羊的管理、育肥、繁育改良和防疫保健为主,主要示范技术:黑山羊集成养殖技术;种公羊饲养管理技术;羔羊和成年羊育肥技术;羊防疫保健技术。
实施单位:砚山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指导专家:王成高(州级)
技术组组长:张思贵
技术组副组长:卢家彦
成员:由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目标任务:年开展3项以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计划在基地开展观摩学习交流培训2场100人以上。依托黑山羊展示基地,建设阿伍村科技术示范村1个,农户参加科技推广,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工作要求:各产业试验示范基地年初有实施方案、年末有工作总结,总结典型经验,为下年适用技术推广做出指导性意见。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砚山县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特色产业目标,从省、州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主推技术、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中,积极申报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从省、州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十大主推技术中,筛选出适合砚山县的技术,组织县、乡及站所和服务中心积极申报2022年砚山县农业主推技术,进行评审推荐发布,依托示范基地进行示范展示,组建技术指导团队,为全县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利用产业团队、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推广于农户应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1.组建种植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
组织单位: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组长:罗金超
技术支撑院校:文山州农科院
专家团队:李 云 州级产业专家
罗金超 县级种植业专家组组长
余建萍 县级专家组副组长
赵云柱 县级产业绿色防控技术负责人
高兴蓉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沈德超 县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负责人
龙成周 蔬菜种植技术负责人
王映炳 县级产业扶贫负责人
陈 丽 蔬菜种植技术负责人
王跃云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王石勇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黄仕文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任齐燕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昌继玲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种植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由种植业专家组成员、11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县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土肥站、绿色发展中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农技人员、特聘水稻、玉米、蔬菜农技员组成。
服务内容:通过产业基地品种及技术展示,总结经验,加大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提高主推技术到位率。
2.组建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
组织单位:砚山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张思贵
技术支撑单位:文山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专家团队:王成高 州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站长
杨文翠 县级专家组组长
田文发 县级专家组副组长
卢家彦 县级产业疫病防控技术负责人
杨 锦 县动物监督负责人
黄万伟 畜牧业专家成员
雷孝才 畜牧业专家成员
王安立 畜牧业专家成员
畜牧推广服务小组:从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特聘羊产业农技人员组成。
服务内容:通过产业基地技术展示,总结经验,加大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提高主推技术到位率。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年轻骨干人员培训力度。组织100名县乡农技人员参加连续不少于5天的异地脱产业务培训,其中:产业培训班90名、骨干培训班10名。培训内容:以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水稻、玉米、蔬菜、山羊为主,兼顾其他多样化的产业培训。培训方式:统一组织到省级认定的12家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双向选择,由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具体负责,组织人员培训。
(六)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2022年,从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中招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2022年招募7名,其中:水稻1名、玉米1名、蔬菜产业3名、羊产业2名。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广泛进行公示。招募的特聘农技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服务任务和服务收入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贯,为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特聘农技人员的补助,将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给予补助。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指导和督促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安装使用农技推广APP。组织各级农技人员使用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农技推广云平台、云南农业农村厅官网、中国农业信息网、全国农技推广网等平台,积极主动开展线上线下农技推广服务,在线展示工作成效。结合疫情防控,利用信息技术在线开展远程问题咨询、疑难解答、技术指导、互动交流、科学普及等服务,充分利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技术”等板块指导农业生产。将农技推广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填报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上;完成10条以上工作动态(其中组织管理类动态不少2条)填报,审核通过率达到90%,并争取1条工作动态被列为重要动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发布主推技术、安排部署农技推广工作的相关文件上传到信息平台。参加项目的专家和服务主体,全程在线上进行动态展示。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2022年,我县围绕蔬菜、黑山羊2个主导产业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8个月,即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22年5月),谋划、制定方案,组建项目管理小组、团队,由管理小组负责精选项目实施单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团队提出各个产业的技术展示,确定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选择试验示范基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1年6至月11月),组织团队、技术指导单位和特聘农技人员、基层农技人员深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责任地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产业团队结合农时,确定产业基地物资和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明细,依法依章按县级采购流程组织申报采购。通过“三定(定产量、定成本、定效益)、四落实(政策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技人员外出培训,组织农户观摩培训,加大宣传,并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12月),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项目总结,撰写基地技术总结和来年产业生产指导意见,对照指标开展绩效评价。收集整理汇编材料,12月中下旬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州农业农村局,12月底做好迎接实地考核工作。
四、经费安排与使用
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有机结合,提升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培育科技示范主体,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02号)要求,投入资金106万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具体资金概算及使用要求如下:
(一)资金概算
1.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7.00万元,用于农技推广标识牌及推广机构规章制度制作;
2.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40.00万元,用于组织100名技术人员外出培训费用及往返交通费;
3.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14.00万元,主要用于7名特聘农技人员补助;
4.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30.00万元,用于集成与创新技术物化补贴、基地牌制作;
5.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贴;
6.组织现场观摩培训3.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现场观摩培训学习费。
合计资金概算106.00万元。
(二)经费开支要求。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严禁用于发工资,农技人员平分补助经费,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实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作为主导产业开展农技推广、实现产业兴旺的抓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作用,调动各级农技人员积极性,形成合力,落实工作。根据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发挥效用。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QQ群、微信群,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组建产业指导团队。结合砚山主导产业,以及基地建设的实际,精选农科专家组成产业技术指导团队,形成“产业技术指导团队+基层农技员+特聘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的全新服务模式。结合全县主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培训、服务指导、配套物资采购、产量验收、项目抽查检查;重点在江那、维摩二个乡镇建设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利用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农技人员开展好对应产业技术的示范和科技服务工作。
(三)加强绩效管理。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七项重点工作,其中的农技推广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指标之一,必须围绕云南省2022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指标(附件3),针对性地谋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实效,按生产季节完成工作进度,同时做好线上填报、线下实施两方面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实现绩效目标。
(四)加强总结宣传。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展示、示范主体培育、科技示范村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农技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服务、信息化服务等工作,总结经验,挖掘典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加以推广,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推介宣传,展示农技推广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附件:1.砚山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概算明细表
2.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3.云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指标
附表1
砚山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概算明细表
支出范围 | 经费使用(万元) | 备注 |
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 | 7.00 | 查缺补漏,据实报销、农技推广机构全覆盖 |
农技推广标识牌制作、规章制度上墙 | 7.00 | 查缺补漏,据实报销、农技推广机构全覆盖 |
二、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 | 40.00 | |
1.农技人员培训 | 33.00 | 用100名农技人员参加省级组织的培训,每个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据实报销。 |
2.外出培训交通费 | 2.00 | 农技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包车费,据实报销 |
3.外出培训差旅费 | 5.00 | |
三、特聘农技员补助 | 14.00 | 用于7名特聘农技人员报酬补助。 |
四、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 30.00 | |
1.蔬菜基地生产物资补助 | 6.00 | 用于蔬菜新品种基地有机肥、复合肥补助 |
2.黑山羊基地饲料补助 | 6.00 | 用于黑山羊基地物化补助 |
3.基地牌制作 | 2.00 | 用于蔬菜、羊产业基地牌制作、按农业农村部规定为准,标牌宽3米,高2米。 |
4.拓展基地建设农膜补助 | 16.00 | 用于拓展基地农膜补助 |
五、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 | 12.0 | |
1.复合肥 | 9.00 | 水稻、玉米、蔬菜科技示范主体化肥补助 |
2.羊饲料 | 3.00 | 羊产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
六、组织技术人员及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培训 | 3.00 | 组织不少于4场200入的基地观摩学习,农业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主体及农户。 |
总合计 | 106 |
附件2
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标牌制作要求
一、标牌宽3米,高2米
二、2021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颜色:#ffeb07,字体:迷你简大黑,字号:306
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颜色:#024d89,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425,白色描边24像素
四、基地位置、基地类型、示范内容、示范规模、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指导专家、联系电话
颜色:#0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210,行距:362,字距:0,白色描边9像素
五、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2021年X月
颜色:#0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174,行距:207,字距:80,白色描边9像素
附件3
云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绩效评估指标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 | 10 | 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5分)。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1分,有机构未使用不得分;配备必要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2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建立统一规章制度并上墙2分,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全的酌情扣分。 |
推广机构和人员履职(5分)。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把主要精力用于农技推广工作,结合履职效果综合打分。 | ||
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 5 | 社会化力量参与农技推广(3分)。组织3个以上社会化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得3分,少1个扣1分。 |
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2分)。综合考虑服务效果打分。 | ||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 15 |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0分)。完成基地建设得6分,每少1个扣2分,扣完为止;基地示范展示效果共4分,综合考虑组织基地观摩培训、技术示范推广情况打分。 |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分)。综合考虑培育情况打分。 | ||
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 15 | 发布农业主推技术(5分)。项目县以正式文件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分)。项目县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得5分,综合考虑辖区项目县实施情况打分,主推技术与展示不符不得分;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微信、QQ、短视频等)、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得5分,综合考虑辖区项目县实施情况打分。 | ||
农技人员能力提升 | 10 | 农技人员脱产培训(7分)。项目县1/3以上在编县、乡农技人员参加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培训效果共2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
骨干人才培训(3分)。每个项目县遴选5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组织的骨干培训班得3分,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
特聘计划 | 5 | 特聘计划(5分)。实施特聘计划得5分,未实施不得分。 |
农技推广信息化 | 20 | 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8分)。县乡90%以上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农技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得2分,平均每少5%扣0.1分;特聘农技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在线成效展示得3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
信息平台填报与展示(12分)。工作动态审核通过率≥90%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平均每个项目县上传工作动态审核通过6条以上动态得3分,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每个项目县上传1条以上组织管理类动态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平均每个项目县有1条以上工作动态被审核为重要动态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所有项目县规范填报“主推技术”“示范基地”板块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填报不规范酌情扣分;所有项目县完成“文件材料”“主体培育”“特聘计划”上传得2分,综合考虑填报情况打分。 | ||
实施效果 | 10 | 服务对象评价(10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共3分,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共7分,综合考虑满意情况打分。 |
过程管理 | 10 | 日常组织管理共(10分)。制定县级实施方案3分,不制定不得分。及时上报项目调度情况3分,报送材料质量4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
合计 | 100 |
备注:各州(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完成年度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县数/项目县总数*100%(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县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正式发布年度本县农业主推技术;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
县(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发布年度本县农业主推技术得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得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得分+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得分)/100*100%。(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各项指标评分参考2021年州级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主推技术到位率测算指标分值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