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县局相关股、室、队: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七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七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砚山三七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维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根据《文山州三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统一开展三七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三七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现结合砚山实际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及州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坚决治理三七市场违法违规乱象,营造良好的三七生产经营市场,促进三七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三七市场整治,打击制售假劣三七等违法行为,使三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砚山三七品牌形象。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机构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三七系列饮片(含三
七粉)及三七药品制剂等行为(责任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
2.非法加工销售三七粉、私切滥制三七系列饮片等行为(责任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
3.销售染色增重、以次充好、掺假使假三七等违法行为(责任机构: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各监管所、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中队);
4.使用被污染的三七、假冒伪劣三七及提取有效成分后的三七废渣废料违法生产三七粉的行为(责任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
5.在互联网上销售不合格三七粉等三七系列饮片的行为(责任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
6.非法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片剂、丸剂、胶囊剂的行为(责任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
7.虚假宣传和滥用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责任机构:市场秩序监管股、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股长、各监管所、经济检查执法中队);
8.开展企业、地下黑加工窝点清查行动(责任机构:各责任股室、队,各监管所)。
(二)重点场所:
1.药店;
2.三七农特产店;
3.互联网平台;
4.三七集中交易场所;
5.各医疗机构。
四、集中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为期半年,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专项整治期间,各所依据三七交易实际组织开展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所开展日常监管,每月监管不少于1次,通过日常监管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三七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光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韩立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明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仕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成 员:王丹宇 办公室负责人
龚 莉 法规股股长
卢孝坤 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任志云 药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黎 焕 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股长
高保龙 市场秩序监管股股长
杨 佳 投诉举报管理股股长
梁大晶 食药安全执法中队中队长
柳 聪 质量安全执法中队中队长
胡绍能 经济安全执法中队中队长
敖治波 江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孙保辉 平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友元 稼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矣冰扬 阿舍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何兴锋 者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侬 海 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龙阶 干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崇福 蚌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光燕 阿猛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京 维摩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邹 硕 阿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中队,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由李亚美负责联络有关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每月23日前上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 1);各责任股室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于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各所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整治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所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于2022年6月25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亚美
联系电话:3122604;17787607807
电子邮箱:645023766@qq.com
附件1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三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生产经营户 | 三七交易市场 | 批发经营户 | 零售连锁总部 | 零售 经营户 | 使用 单位 | 电商 | 合计 | 备注 | ||
户数 | ||||||||||
检查家次 | ||||||||||
抽验批次 | ||||||||||
已检验批次 | ||||||||||
不合格 批 次 | 假药 | |||||||||
劣药 | ||||||||||
立 案 数 | 无证生产/经营 | |||||||||
生产/经营/使用/假药 | ||||||||||
生产/经营/使用/劣药 | ||||||||||
其他 | ||||||||||
罚没款(万元) | ||||||||||
吊销许可证 | ||||||||||
移送公安(件/人) | ||||||||||
取缔黑窝点 | ||||||||||
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 | ||||||||||
采取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 | ||||||||||
备注 |
注:每月23日前上报此表至县局李亚美处,并附工作开展情况小节及相关图片资料。
附件2 | |||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七市场整治分工方案 | |||
序号 | 指标性质 | 任务清单 | 责任股室 |
1 | 配合单位 | 深入开展三七条例、标准、规程、法规等宣传 | 法规科、药品安全监管股、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 |
2 | 第二责任单位 | 开展企业、地下黑加工窝点清查行动 | 三个执法中队、各监管所 |
3 | 责任单位 | 加大三期产品质量抽检力度 | 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 |
4 | 第二责任单位 | 规范网络三七交易行为 | 市场秩序监管股 |
5 | 配合单位 | 加快推进三七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 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 |
6 | 责任单位 | 推进“三标”联用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管股 |
7 | 第二责任单位 | 建立三七打假联合执法机制 | 综合执法大队 |
备注:各责任机构请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执法队李亚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