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代章)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相关单位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网点)等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秩序,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繁荣的经营环境。特建立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整治的原则,下大力气,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网点)等文旅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明显好转,努力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网点)等文旅行业创造公平竞争、平等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网点)等文旅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
三、联席会议事项
(一)会议组织
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需要牵头召集各责任单位,并主持召开会议。
(二)会议人员
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络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三)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期,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召开,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
(四)会议内容
1. 听取责任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 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 研究部署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整治督察工作。
(五)会议议题
由牵头单位确定;各责任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六)会议要求
1. 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 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上级指出存在的问题。
(七)专项整治工作单位职责
1. 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各责任单位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制定本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要求责任单位整改。
2. 责任单位负责参加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按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行业乱象长效常治工作制度机制建立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上报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