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汝冲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1号《关于翁达村段河堤加固》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翁达村河段位于盘龙乡下游,上、中游均做好河坝蓄水工程,翁达段生活、灌溉、牲口用水来自于上游开坝或者下雨,地方百姓用水难,由于翁达段河堤未加固导致雨水季及上游放水时河道两侧松土流失和滑坡,导致事故的增加,影响出行和生产,建议做好河堤加固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实施请相关部门现场勘测。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争取项目及资金实施河道建设项目。根据州级安排,目前我县重点开展中小河流(居那革河、达马河、蚂蚁河)和主要支流(盘龙河、南利河、清水江)规划及治理工作。南利河翁达村段已纳入主要支流治理规划。我局将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河道治理设计工作,待项目批复及资金到位后将积极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旺,0876—3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