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汝冲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号《关于翁达村段蓄水坝修建》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翁达村河段位于盘龙乡下游,上、中游均做好河坝蓄水工程,翁达段生活、灌溉、牲口用水来自于上游开坝或者下雨,地方百姓用水难,蓄水更难,为了提高百姓生活用水、方便灌溉、提高生产,提议在翁达段修建两座蓄水坝,希望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实施请相关部门现场勘测。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争取项目及资金实施河道建设项目。根据州级安排,目前我县重点开展中小河流(居那革河、达马河、蚂蚁河)和主要支流(盘龙河、南利河、清水江)规划及治理工作。南利河翁达村段已纳入主要支流治理规划。我局将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河道治理设计工作,并建议设计单位在河道上合理设置拦河闸,确保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待项目批复及资金到位后将积极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旺,0876—3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