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仙、王志海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1号“关于帮助解决平远镇莲花塘村委会进村道路路沿平整硬化”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平远西坝至莲花塘项目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云南省建制村通双车道建设项目库》,但目前,国家和省级还未明确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的补助政策,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省、州申报项目计划,待项目计划下达后及时实施。
感谢你们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