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玲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0号“关于以品德村中道路硬化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因县级财政非常困难,按照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目前只能确保一个自然村有一条硬化路,建议项目当前没有国家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加之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目前无力解决所需建设资金,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项目的建设计划或县级财政好转再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同时建议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辅勇,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