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斌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号“关于下拨“一事一议”模式建设道路补助资金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因县级财政非常困难,按照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我们积极与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情况,尽快解决道路补助资金问题。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辅勇,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