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2 08:44:57     来源: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1297

盘朝真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7号“关于解决岜凉河沿线群众乘车困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一是阿猛片区现有10辆农村客运车辆在正常运行,因乘坐人员较少难以正常运行,与村民委及农村客运驾驶员达成共识,在人员不密集地区如有需求(达到5人以上),可以采取电话联系方式,上门接送。

二是目前全县班线客运线路已经饱和,您提出的建议涉及跨县运营,申请条件复杂,需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开通岜凉河班线条件不成熟。

三是建议您在岜凉河发展有经济能力的村民购买车辆加入通达公司参与农村客运,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友超,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