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委员:
您在砚山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原新民农场改革改制后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砚山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提出:文山州新民农场成立于1960年,隶属文山州农业局,共有283户,506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农场的机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于2017年实行改革改制,职工工龄一次性买断土地,资产等归砚山县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交由江那镇,然后于2018年成立社区交由社区管理。在社区管理过程中,不断有群众前来申请宅基地和土地,但由于农场改革改制未明确,导致社区无法解决民众所需问题,上报福地七乡公司以及国土资源局都得不到答复,导致社区群众怨声载道。
经核实,我局依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平远稼依等四个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调查登记实施办法》(砚政办发〔2019〕16号)文件,针对原新民农场(三七社区)符合办证条件的101宗不动产,收集相关要件资料后,已颁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书;不符合办证条件40余宗不动产未给予办理,主要存在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超面积使用等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请示汇报和跟踪力度,待达到办证条件或上级明晰相关政策后,将及时给予办理。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妍君,0876—312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