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润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森林环境保护力度的提案》(第10030054号)交由我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砚山县森林资源保护的关注和建议。
针对“为了遏制此种违法犯罪行为,建议辖区党委政府、林草部门、自然资源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从严治理,打早打小,遏制这种势头,保护好我们的森林环境”的建议
一是近两年来,从表面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涉林地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等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发生在涉及民生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方面,比如丘砚高速公路建设、那兴高速公路建设、输变电线路建设、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等;其次是森林资源监管进一步强化(卫星违法图斑)和林草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化,所以涉林草刑事案件好像显得增多,但实际上是经林草部门多年林草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严厉打击惩处各类林草违法行为。
二是在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工作中,由于部分干部群众对耕地流出整治政策理解有偏差,在整改过程中由于部分群众不清楚基本农田的划分,所以部分经济林树木被采伐、果树地被整改复垦,但不能归类为毁林开荒。总的来说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总体是好的,森林覆盖率从2021年的23.53%预计到2025年提高到42.14%,将提高18.61个百分点。
三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林区稳定。去年我局共办理各类林政案件60件,共计罚款169.6553万元,其中:滥伐林木案1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2件、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17件、擅自开垦林地案5件、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案2件、收购非法来源木材案1件、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1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1件;不予林业行政处罚1件。我县的林地、林木、野生动物等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下步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乡镇、村寨、农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耕地流出整治过程中如何把握政策,避免林地受到人为破坏,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依法治林的意识。同时,加大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遏制涉林草违法案件上升的趋势,为森林砚山建设、绿美砚山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