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09 15:00:00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阅读次数:1932

朱大林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侨园社区四号变压器产权归属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转我局办理,接此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砚山供电局、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到侨园社区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四号变压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

建议将侨园社区四号变压器产权移交砚山县供电局。

二、实际情况

侨园社区四号变压器为250KVA变压器,由原稼依华侨管理区出资安装,产权属归原稼依华侨管理区,一直作为侨园社区居民农业生产用电设备。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稼依华侨管理区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砚政发〔2018〕19号)文件,稼依华侨管理区改革改制后,原稼依华侨管理区资产产权已全部移交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侨园社区、居民小组无偿管理使用,所以侨园社区四号变压器的产权人为福地七乡公司。

三、办理结果

稼依镇侨园社区专变于2021年8月30日新装接入用电,用户名称砚山县稼依镇侨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户号:(0581033194433959),由110稼依变电站供电,公线专变用户,变压器容量250kW。该台变压器属于用户出资建设,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的从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该台区用于农植物浇水、灌溉,电性质为农业灌溉用电,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移交管理细则》规定,该用户不属于小区居民生活用电,因此不满足移交条件。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孔,0876—305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