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芳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平远镇富侨社区建设社会足球场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我县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一)体育场地情况。2023年,我县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2.62平方米。其中,县城区体育场地面积为606828平方米,县城所在地江那镇常住人口12.45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4.86平方米。
(二)社会足球场建设。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222号)。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55号)。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足球场项目的建设任务、遴选标准、资金来源及支持标准,我县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县社会足球场建设,现已建成社会足球场10个,分别位于:者腊乡、维摩乡、阿舍乡、八嘎乡、稼依镇、江那镇、平远镇、盘龙乡、阿猛镇,累计投资311.812万元。社会足球场的建成,为各乡(镇)的足球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足球场地,满足了大家的体育需求,促进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并形成了示范引领效应,对夯实我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健身锻炼品质,助力体育强县建设和足球运动在全县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二、社会足球场项目申报程序
社会足球场建设是贯彻落实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和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平远镇富侨社区(原平远华侨农场)在我县足球运动基础较好,足球文化积淀、足球氛围浓厚,是参与足球运动积极性较高的地区之一。我县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足球运动意愿较高,对足球场地建设有较大需求的地区予以支持社会足球场建设。但是,建设社会足球场,需要先由社区、镇政府提出申请,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报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规划并完善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材料,县发展改革局审核后上报州、省、国家发改委提级论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单位: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股
联系电话:3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