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维摩彝族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9年3月27日)
各位代表:
现将《维摩乡2018年度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书面提交大会,请审议。
一、代表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经过统计梳理,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乡党代表共提出提案45件,其中:涉及基层组织建设6件,占总数的13%;教育问题4件,占总数的9%;基础设施建设15件,占总数的33%;水利建设的共7件,占总数的16%;乡村发展4件,精准扶贫5件,其他4件,提案涉及承办部门14个。提案涉及范围广,均充分体现了群众的迫切需求和愿望,同时也是各位代表参政议政、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集中体现。乡党委高度重视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会后,对代表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召开交办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答复,答复率100%,想方设法进行办理,因条件暂时不具备无法办理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截至目前,所提的45个问题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27件,占总数的60%;已列入规划,正在争取办理的提案16件,占总数的36%;因受政策、指标、资金及其他因素限制,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提案2件,占总数的4%。
二、提案办理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后,乡党委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乡党委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并召开交办会,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专题研究。各承办部门按照乡党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层层明确了办理责任,落实了具体承办人员,规定了办理时限,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扎实,注重实效。相关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依法办理,做到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又有条件办的,及时办理;对关系全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落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建议,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对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
(三)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从这次代表提案的办理情况看,各有关站所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普遍增强,对一些涉及多个站所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能够积极牵好头、负好责,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在办理党代表提案过程中,乡党委切实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对各承办单位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向乡党委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代表不满意的反馈意见,作为督察重点,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各承办站所也进一步加大了提案的落实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在保证提案办理质量和时效的同时,也促进了站所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由于乡财政困难,而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多数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建设,这些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一时无法解决,所以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二是在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三是有的答复过于原则、简单和空泛,相对缺乏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四是一些建议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使问题难以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认真办理党代表提案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委自觉接受党代表监督的重要举措。为此,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把办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氛围和实现全乡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