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维摩村委会塘子边村路两旁排水沟建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份交办到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以来,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你提出的提案,并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牵头、乡经济发展办具体落实,经面商和走访群众,维摩村委会塘子边村路总长约2公里,需建两旁排水沟约4公里,涉及维摩村委会塘子边村小组82户农户299人和维摩中心小学的生活排水和汛期防洪排涝问题,需建深1.5米、宽0.8米计6000立方米的排水沟工程和10800立方米的土方开挖以及1400立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盖板,需投入建设资金280万元。由于乡级财力困难,维摩乡政府暂无力帮助解决维摩村委会塘子边村路两旁排水沟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维摩乡人民政府将安排乡经济发展办协助村小组做好规划,在今后的工作中,维摩乡人民政府将积极与县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列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或维摩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并加强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建设群众主力军作用,争取早日解决。
再次感谢你对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