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梅代表:
你提出的《解决乡村医生的五险一金问题》,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砚政办发〔2017〕84号)精神,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县级财政按选择的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给予50%的缴费补贴,经与县财政局积极协调,缴费补贴已经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医疗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下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工作,确保乡村医生应保尽保。
非常感谢您对砚山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