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常、王钦、郭帅红、王银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驻村工作队员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和部署,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全县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并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开展定扶贫驻村帮扶工作,各级各部门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能力过硬、责任心强的干部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开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为决胜全县的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人员队伍保障。
我局根据(砚联办通〔2016〕9号)《砚山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以(试行)》相关规定,切实解决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面临的经费困难问题,在县级财力困难,“三保支出”难以保障的情况下,我局想方设法多方式、多渠道筹集经费,尽最大的努力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解决部分经费问题。2017年驻村工作队共33支,我局共安排驻村工作队员经费58.32万元,并全部拨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2018年度全县共79支驻村扶贫工作队,所需工作经费179.8万元,其中:每支工作队2万元,共158万元;工作总队21.8万元。我局已经把核实意见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同意下达拨款文件后,我局及时将经费拨付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办公室,由总队办统筹安排使用,及时划拨到各个工作队。以上经费投入与扶贫驻村要作的需求差距甚远。为了增加对驻村工作队经费的投入问题,我局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下步的工作中,一是积极主动向省财政主管部门州争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二是加大力度培植税源,想方设法增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随着我县财政形势逐年好转,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采取逐步逐年解决的方法,将驻村工作经费、队员住宿补贴、年度体检费、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切实解决驻村工作队员的后顾之忧,让他(她)们驻得进、留得住、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感谢你们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