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红舍克卫生所职工宿舍和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9个村卫生室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批复》(砚发改〔2013〕92号)精神,批准实施干河乡红舍克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4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2014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经县审计局审计,审定价为58.047650万元,包括主体两层(可设乡村医生住宿)、围墙、厕所、简易房食堂),极大的改善了红舍克村委会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满足了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在县卫生计生局的多方努力下,截至目前已支付完所有工程款。
鉴于全县各村卫生室历年投入较少,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县卫生计生局已进行调查和统计,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条件更艰苦的村卫生室,红舍克村卫生室暂不进行更多的资金投入进行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砚山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