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梅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7号《关于解决舍木那旧城自来水及冷水沟村小组自来坝修缮的问题》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旧城村小组61户273人,其中贫困户10户48人,于2013年旧城村小组农户每户集资500元,于2013年10月份上交到现山县水务局,但至今水务局的并没有解决旧城自来水问题。
2013年,我局将旧城村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范畴,计划总投资25.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1.02万元,省级配套1.38万元,州县配套13.27万元,拟从大花园村引水解决该村自来水,2015年11月7日晚,由水务站组织舍木那村委会及两个村小组进村协调,由于水源关系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该村自来水工程未能实施,该村交水务局的群众自筹资金2.45万元已责成江那镇水务站通知该村到我单位及时退回,但至今仍在县水务局账户上。
2、关于解决冷水沟自来水坝修缮问题,冷水沟102户409人,此坝是村民蓄水坝,目前水坝存在坝埂过低,处于开放式的,加上周围环境不卫生,容易污染水质,村民安全饮水存在安全隐患,代表建议解决冷水沟小坝资金15万元。
冷水沟提水工程于2015年12月建成,水源为该村坝塘,介于目前无资金进行坝塘处理,只能请该村制定可行的村规民约,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付朝全,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