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4月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请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政策类文件及解读执行方面
一是全县共有19个部门涉及53个公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43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执行;二是部分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级本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时未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与之相对应的政策解读材料;三是“不予公开情况说明”存在简单敷衍,未严格按照要求说明不予公开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情况。
二、《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方面
一是4月份共有9个部门发布的13条信息内容出现普通错别字;二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少,仍以政务信息为主,未能达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三是上传发布的各类图片质量太差清晰度低,内容文字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砚山政府公报》采编方面
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33号)文件于2018年8月2日下发至今,仍无任何乡镇或部门主动上报相关政策文件;二是请各乡镇各部门提高认识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前将本级本部门上月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报县政府办,年终考核将给予加分。
四、“12345”政务热线方面
一是2020年一季度有2个部门出现超期办结情况,导致我县被州政府通报整改;二是通过对平台的适时巡查监督和提醒,4月份未出现超期办结情况,按期办率结为100%。
五、新媒体网络巡查方面
通过巡查发现4月未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仍在运维的政务新媒体12 个,其中:政务微信8个,政务微博3个。
六、相关工作
一是未按要求执行政策文件解读的19个部门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研究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二是“12345”政务热线被州县通报以及新媒体运维方面等存在问题的8个部门为平远镇、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局、县应急管理局;三是上传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图片清晰度低、出现错别字的,影响政府形象的9个部门为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研究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四是请上述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