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融入日常抓细抓实,全力保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常学常抓强责任,明确目标责任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局党组会、班子会坚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印发了《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安全责任,并与分管股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从上到下拧成“一股绳”。年内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9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8次。
排查整治相结合,管住源头保安全。利用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州生态环境局帮扶执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汛期隐患排查、涉危涉重执法检查和清废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组织人员对县内脱硫脱硝、污水处理池罐、粉尘收集、危废存储等环保设施,以及县内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和生态治理项目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共排查发现问题8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县内330家企业(单位)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和375家企业(单位)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已完成,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共处罚金71.35万。
应急演练常开展,预防为主防突发。为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处置为辅的工作思路,督促涉危、涉重、涉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责任,及时编制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熟悉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管理职责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截至目前,全县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已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三年有效期内)的有171家,其中:重大风险级别1家、较大风险级别10家、一般风险级别160家,2024年共备案48家。先后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次,参加省、州环境应急专项培训3次,参训人员6人次,参与处置硫磺、柴油运输车侧翻事故2次。
点面结合强宣传,积极营造好氛围。聚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主题目标,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采取走出去、迎进来的方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宣传工作。利用现有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结合“4.15”国家安全月、“6·5环境日”、六月“安全生产月”、“6·15”低碳日等契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学生和企业相关人员宣传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共组织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