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53:06     来源:砚山县公路分局 阅读次数:3274

 项目概况

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钰招字【2023】第03号

项目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00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招租需求:砚山公路分局所属部分国有资产租赁招租情况:估价资产5处,其中,房屋4处,土地1处。

招租序号

资产名称

标的物

位置

出租面积(㎡)

起租价

(元/年)

租赁年限(年)

备注

一标段

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

平远八一零地质队西面

1161.12

56000.00

5

房屋

租赁

二标段

砚山公路管理段公革管理所

者腊公革村(国道323线旁)

1842.75

22000.00

5

土地

租赁

三标段

砚山公路管理段俩勒管理所

江那俩勒村(国道323线旁)

344.58

12000.00

5

房屋

租赁

四标段

砚山段上拱管理所

阿猛上拱(国道323线旁)

335.94

9000.00

5

房屋

租赁

五标段

砚山段老段房

砚山县通广路31号

249.00

70000.00

3

一楼

门面

砚山段宾馆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1号

361.68

105000.00

3

一楼

门面

1530.24

37000.00

3

3至5层整租

   注: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租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年,五标段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租赁经营期间无违规行为,续签下一年合同,逐年类推;上述资产中,砚山段老段房、砚山段宾馆需待上级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时间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租赁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注:1.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自然人参加磋商需提供书面申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 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1.供应商若有免税情况,请出具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2.供应商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须提供相应说明。3.自然人参加磋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内容需提供书面声明,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记录为准,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三楼)获取。

方式:网络报名:请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1)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④《承诺书》。(2)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经营者参与报名时,需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书,经营者居民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书,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④《承诺书》。(3)供应商为个人的需提供(详见附件三):(签字按手印)①《营业执照办理承诺书》;②本人身份证;③《承诺书》。按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并注明报名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qq邮箱:897280712@qq.com,报名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876-2685423,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确认后完成报名。

注:1、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2、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未将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的,不接受其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公路分局五楼小会议室(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公路分局五楼小会议室(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000.00元;二标段:400.00元;三标段:200.00元;四标段:150.00元;五标段:4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网银支付(注明标段号)交采购代理机构代管,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并按国家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退还。

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30日09点  0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户    名: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文山州东风路支行

银行账号:135673551089

保证金查询电话(代理公司财务):0876-268542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公路分局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2号

联系方式:0876-3122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方式:0876-2685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文

电     话:0876-2685423

 

附件一:(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号)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

2.提交虚假材料磋商的;

3.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租赁合同或未向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

5.成交后,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二、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我方须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已与商铺形成附和的部分,招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三、不可经营的范围:

1.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其他有害项目;

2.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等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招租方规定的其他项目;

3.如我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我方承担所有责任,招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承租保证金。

四、同意按竞价公告规定金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赁到期时缴清水电及相关费用。

五、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接受。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承租竞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租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或经营者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经营者。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             (项目名称) 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

2.提交虚假材料磋商的;

3.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租赁合同或未向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

5.成交后,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二、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我方须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已与商铺形成附和的部分,招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三、不可经营的范围:

1.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其他有害项目;

2.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等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招租方规定的其他项目;

3.如我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我方承担所有责任,招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承租保证金。

四、同意按竞价公告规定金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赁到期时缴清水电及相关费用。

五、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接受。

 

供应商:              (盖单位章或经营者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供应商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办理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在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招租方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查验相关证照。所有证照均齐全并符合招租方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后才正式营业。如若我方未按照上述承诺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

2.提交虚假材料磋商的;

3.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租赁合同或未向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

5.成交后,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二、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我方须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已与商铺形成附和的部分,招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三、不可经营的范围:

1.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其他有害项目;

2.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等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招租方规定的其他项目;

3.如我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我方承担所有责任,招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承租保证金。

四、同意按竞价公告规定金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赁到期时缴清水电及相关费用。

五、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接受。

 

                                 供 应 商:                (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