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砚审报﹝2021﹞19号)审计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我局及时开展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具体问题为“……经审计核实,由于材料补差偏离市场价、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有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417053.27元 ……”,我局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及时与施工单位(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商,并一致同意核减建安工程价款417053.27元,项目建安工程价款由送审的9442412.08元确定为9025358.81元。
(二)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我局及时安排人员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于2021年12月完成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截至目前,项目审计发现问题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
二、下步工作打算
强化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杜绝今后实施项目过程中类似问题发生。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