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江选霜 (常务副院长)
成员:郭成华 (分管防疫副院长)
黄 师 (分管临床副院长)
吴玉兰 (防保科长)
陆光吉 (疫情报告员)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乡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季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他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并要求乡村医生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村级例会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管理的认识,提高我乡传染病的管理水平
五、规范管理,压实责任
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并由首诊医生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做到:登记率100%,项目完整率100%,传染病报告率100%,网络直报及时率100%,绝不允许错报、漏报现象发生。检验科、放射科登记基本项目齐全,发现传染病,要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
六、及时报告,保证数据准确性、及时性
医务人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的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及时向公共卫生科及院办报告,公共卫生科应于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及卫健局报告。对其他乙、丙类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原携带者,对重症新冠感染者,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工作。乡村医生每月对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开展常规监测,一旦发现符合预警级别的条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同时开展乡村两级传染病预警系统建设,明确漏报、迟报或不抱责任追究,以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
七、疫情处置及资料收集
公共卫生科在接到上级单位通知后,及时对本单位及辖区内的传染病感染的公共场所、物品、医疗器械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并做好传染病资料收集,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每月做好自查记录,自查小结,传染病个案调查,收发传染病报告卡汇总,并每月做1次传染病常规分析,每月定期将疫情自查及分析情况汇报给院领导。
为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医院、各村卫生室要巩固已有的成果,坚持不懈,再接再厉,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严防传染病疫情在我乡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当作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