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一2025年)》已发布,《规划》中提到,砚山县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普法重点将从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学习,党内法规,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法律法规,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域的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域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战略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以下是全文内容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法治砚山、平安砚山建设等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发〔2021〕24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发〔2021〕26号)精神,结合砚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州委州政府七县工作专题会精神,落实好“努力把砚山建设成为‘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三个定位和砚山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到2025年,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普法重点内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对相关部门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行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中国之治”制度基础。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全媒体、创作公益广告、编制通俗读物、组织知识竞赛、建设主题公园和主题长廊、院坝会等为宣传载体,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阐释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党员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各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认真开展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梳理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初制定宣传方案,年中强化普法措施出成效,年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
(五)加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和推动砚山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沿边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建设有关的国际公约、商业惯例,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监督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奠定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
(六)加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大力宣传国安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加大国家安全、刑事、治安、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养老、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消费权益保护、反电信诈骗、缉枪治爆、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方面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边境治理能力,传播法治声音,树立法治砚山形象。
(七)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砚山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重点加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协力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双碳”“双高”“双控”的部署要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造砚山品牌的营商环境。
(九)加强乡村振兴战略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砚山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县,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六个百万基地建设,把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防治、农业灾害防治,以及与三七品牌发展和辣椒、蔬菜、稻谷、中药材、肉牛基地等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推动农业产业在法治轨道上良性发展。加大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山水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发展。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意义,将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落到实处,加强贯彻、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
(十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继续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形式,在“一约四会”等社会规范中体现法治思想,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十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考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国有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各中小学校副校长每年安排不少于20%的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
(十三)重视法治校园建设。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制定中小学生每学年法治知识学习教育计划,将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列入年度教育计划,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期间,完成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工作;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执法、司法机关实地观摩等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组织开展“百团进千校 普法大宣讲”等形式为载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在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法治知识,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公安、司法、教育、基层组织等单位要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好青少年权益,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十四)加强农村群众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以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为主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注重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乡贤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农村、边远村寨、民族地区实际,制作民族语言“以案说法”音视频法治作品,采取“普法大喇叭”、编排法治小品、“抖音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县结合民族语言文化特点,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双语普法”优势,全面推广运用“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鼓励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守法意识。
(十五)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管理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教育,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职业操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外出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积极关注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访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引导运用法律依法维护权益。
四、加强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乡村振兴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七城创建”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馆(站)、职工之家、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小广场大喇叭”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在县级建有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乡(镇)有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村(社区)有法治文化设施、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每年申报命名一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
(二)注重法治文化传承保护。充分利用和发挥砚山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参加各类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建立砚山法治文化精品资料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大力开展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演出。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注重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利用王有德故居、阿猛会址、砚山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文化故事。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新乡贤等为重点,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4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村民评理说事、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深化依法治企。行业管理服务部门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责人的法治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文山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进行宣传普及,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全流程、各环节体现法治精神,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化依法治校。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5年内对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推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的落实,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配备和轮训工作全覆盖,督促每学期开展一次“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探索完善职能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家庭共同参与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关爱、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巩固砚山县第六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并发挥最大作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整治,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四)深化依法治边。进一步强化“法治强边 依法固防”“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强边固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社会秩序更加规范,社会风气更加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突发事件、网络等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各行业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善业务标准程序,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每一次行政执法过程作为生动的普法实践,把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以评代训”。进一步落实法宫、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制度和发布机制。在县级媒体开设一个本地释法栏目,对社会热点事件的法治解读评析,把“以案释法”作为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二)整合各方力量助力公益普法。加强全县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五老”人员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开启全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探索建立砚山普法融媒体合作平台,逐步建立砚山普法产品数据库,利用“原创+转载”打造砚山数字普法新高地。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拓展普法资源传播媒介,建设融“视、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在县级媒体建成一个有影响力的普法传播平台,进一步提升“砚山普法”品牌的聚合力。加强“云南普法”“好享砚山”“砚山融媒”等媒体平台推广运用,拓展法治信息资源共享。
七、深化拓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派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年度普法指标,提高年度考核结果所占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分值比例,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学法用法的责任。引导公园、广场、医院、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管理者和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指导监督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实现法治公益广告不低于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全民守法和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砚山建设、平安砚山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
(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三个示范区”建设、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的各项普法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协作、检查、考核,推动各项普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工作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5年内对乡镇以上普法办人员开展1次轮训;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普法评估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评估考核体系。202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2025年下半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对评估和验收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由县普法办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