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砚山县民政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围绕“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是什么?2022年干什么?怎么干?”,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创新突破,努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1年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一)落实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发展有差距。面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形势,谋划推进社区养老、公建民营等工作不力,养老服务吸引力不强,养老服务体系衔接有差距。
(二)慈善事业发展有盲区。对全县慈善事业发展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我县慈善会一直未成立,慈善事业发展落后。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日常指导、监管力度不够,村民自筹自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普遍不足,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水平整体不高。
二、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持续推进民政事业改革,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新作用;聚焦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剖析研究,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全面推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持续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三)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落实,进一步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公建民营等改革,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2022年3月底前,引入社会力量启动书院社区养老“幸福餐桌”,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公建民营的社区养老模式。以“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为切入点,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四)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拓展民政力量和资源。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总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积极推动落实慈善法,增强社会救助能力,完善弱势群体救助机制,2022年3月底前,牵头组织成立砚山县慈善会。
(五)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继续加强《砚山县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砚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方式(试行)的通知》等共计17项意见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统一。研究制定取缔火化区内土葬用品生产经营户的相关联动制度。推行绿色殡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重点整治散埋乱葬、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努力完成殡葬改革目标任务。
(六)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切实保障孤儿、特困供养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严格兑现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整治理工作。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