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80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精神,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现将2022年年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包含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二是矿业权出让领域。包含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和审批结果等信息。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2022年来,我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县政务网”等发布相关信息公告62条。其中:砚山县 202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1条;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40条。
(二)矿业权出让领域。2022年我局共发布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14条。其中,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3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3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3条,探矿权、采矿权到期预警公示3条,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1条,中标公示1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一直坚持不断深化和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方式渠道不够丰富,基本上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知晓面有局限性;二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发布管理还不够重视,信息发布程序还不够严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丰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来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通过分工负责、专人专责等方式,分解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充实和配强信息人员队伍,组织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