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6月以来,县城乡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切实开展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1-6月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及时把需要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进行明确,通过砚山政务网及时公示《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信息公开指南》,增强政务公开活动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提高工作时效性。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政务网发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信息,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特许经营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开诚信、择优采购、效益明显的采购原则。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专业领域知识,规范采购操作管理,督促代理机构按要求公开采购、招标信息,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特许经营权许可落到实处。
(二)规范操作,公开采购。一是注重选择行业内水准较高、信誉度较好的代理公司作为项目招标、采购代理,保障采购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作为采购人在招标活动中以身作则,在采购活动中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三是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立足实际,科学分析采购项目计划的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四是严格把控招标文件制作,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确保信息公开符合相应规定。截至6月27日实施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1个(砚山县城区共享电单车项目特许经营权招租),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政务网共发布采购(招标)公告3条,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51项涉及的决定》(文政发〔2020〕32号)及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规定,调整12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确认取消1项、行政许可取消1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3项,下放和属地管理7项。赋予平远镇县级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7项。共梳理行政权力清单492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476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积极贯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办事大厅,为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供便利。并在单位一楼设置审批室,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7个工作日以下,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7日共办理审批政务服务事项293件,其中网上办理4件,窗口纸质办理289件,全部在承诺期内完成,群众好评率达100%。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领域罚没财物处置管理。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对《***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确保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城乡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二是加强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台账清,并将暂扣罚没财物名称、数量(重量)、规格、时间、经办人等记入台账,加强对痕迹材料、图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暂扣物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查性和连续性,不断加强暂扣罚没财物管理。截至6月27日,共发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2条,行政权力1条,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2条。三是加强对罚没款管理,实行收缴分离制度,被处罚人一律到指定的银行进行交款。截至6月27日,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渣土车未密闭、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处理357人,共处罚金29.84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执法大队及领导干部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重视不够。
(二)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做得不够好,部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及时,时效性不强。
(三)无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力度。及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特许经营权招租公告,抓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权力、行政许可公示,力求运作规范、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服务再优化,公开再强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继续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各股(室)、大队要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三)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保障。认真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单位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首责,相关股(室)具体抓责任制,办公室牵头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