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机关事务工作,转变观念,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把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明确,要求涉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党务政务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考核奖惩、人事招聘、提案建议办理等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2年上半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各股室(中心)提供可公开内容,局办公室按公开程序,逐级报批后予以公开。一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上半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单位公示栏、OA等平台公开党务政务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考核奖惩、提案建议办理等政府信息共42条相关信息。二是将政府采购领域作为重点公开事项,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省、州、县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对所需物品进行购置,并在公开评标的每个环节,形成痕迹信息,并实时公开。上半年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了政府意向采购公务用车采购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上半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虽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完整;二是公开方式渠道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及时统一归集发布,畅通申请公开渠道并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三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一是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集中统一分类公开展示,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二是将持续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继续完善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率。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示)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坚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