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6-30 00:00:00     来源: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272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局共公开信息15条,其中:公示公告8条、安全发展2条、政府工作部门1条、行政权力1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预算公开1条、财政资金1条、其他文件1条。

(二)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全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三)规范公开程序,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应当让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社会密切关注的、政府给予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进行公开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透明度和公开效率。

(四)加强监督手段,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根据公共资源配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国家法律及业务相关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进一步明确审查的职责分工,杜绝出现用词用语不当、错别字等影响政府形象的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股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强,工作报送不及时,导致公开不及时。

(二)公开针对性不够强。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缺乏针对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需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还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思路,从公众需求出发,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公开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涉及民生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众关注热点公共信息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