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一是党委领导依法治县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有力。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法制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认真按照《砚山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三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好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升依法治镇水平。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动员未持证人员积极参加考试,制定印发了《平远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及时核对新进人员的资格,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顺利参加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为确保行政执法证考试的通过率,积极组织报名人员开展学习,强化指导监督,司法所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执法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如实记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结果。2023年上半年平远镇行政执法考试的情况为,应考40人,因事请假5人,实际参考35人,参考率87.5%,考试通过17人,通过率48.57%。2023年下半年平远镇行政执法考试的情况为,应考30人,因事请假3人,实际参考27人,参考率90%,考试通过27人,通过率100%。按照《平远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建立学时登记制度,压实个人责任,将培训情况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合法性审查。凡政府部门起草并提请政府审议下发的文件一律先由其部门法制机构或其法律顾问审查后出具合法性意见书,在文件草案提交镇政府会议审议前由司法所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镇决策合法性,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办事。我镇依照规定开展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均征求我镇法律顾问意见并经司法所审查。今年以来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我镇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减证便民”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设立证明材料清单、取消无依据证明材料、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等措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优化公共服务。特定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进一步缩短办结时间。认真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模式,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完成行政许可婚姻登记980对,离婚登记270对,受理离婚冷静期申请400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工作管理核查期末在册农村低保户1129户,2360人,1-9月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792726元;新增农村低保147户,367人。受理审批临时救助申请入户32户,140人,核发救助资金189000元。城市低保176户,227人,累计发放资金1007132.04元;管理核查目前为止在册特困供养119户,129人,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1261490元。妥善处理精神病患者送医2起,开展流浪人员救助、转接4起,入镇级公墓管理23人、及时拨付公墓管理员工资。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为积极有效地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成立调解领导小组,依法依规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件,调解成功499件,1件正在调解,调处率为100%,成功率为99.8%。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一是针对丰湖路、商贸大街、新平路、祥平路、323国道线、华侨农场、振兴市场后门、新平住宅区、车站、综合农贸市场门口、迎丰路、侨乡路等重点路段及市场共开展3次“乱象”联合整治工作及日常巡逻工作共口头教育说服店外店及占道经营户6200余户,发出占道经营整改通知书200余份,签订暂扣物品承诺书20余份,发放对不文明行为处罚通告800余份,不文明车辆停放提示书500余份。2023年共查办处罚各类行政案件5起,共处罚金2680元上缴国库;二是规范镇区市政管护。共处理交通事故损坏绿化带行道树、电灯杆等市政设施6起,目前已修复验收6起;三是2023年收到综治办转交信访件32件,办结32件,群众来访反映5起,办结5起,共办结37起信访件。四是强化安全执法检查。2023年累计开展燃气安全执法联合执法检查5次,发现安全隐患4处,没收不合规格液化气36瓶,并已责令商户改正及告知安全用气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企业燃气安全意识;五是加强市政设施安全巡查。为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通过日常自检巡查、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安全管护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六是强化建筑施工占道巡查。开展建筑施工占道巡查14次,发现安全隐患14起,现场责令整改14起,完成整改14起,整改率100%,有效提升了整洁、有序的新城镇形象。七是不规范广告设置安全整改工作。对镇区文平路、侨乡路、祥平路、丰湖路、迎丰路、新平路等主街道设置的不规范广告进行检查并统计,检查不规范广告设置者179户,统计共有277块广告牌,需拆除193块;八是完成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对各办公室线路、巡逻车充电地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裸露、开关松动等安全隐患已及时进行整改。
(六)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承接权责推动改革。行政审批局自成立以来,认真梳理制定平远镇19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一次性告知材料,并在办公场所公示。设置综合接件窗口1个,负责受理所有承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同时要求综合接件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所有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材料,要求当场办理的事项交由后台人员当场办理完毕;要求后台审批人员懂政策方针、懂专业技术、具备资质条件,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联审联批联办,负责行政审批预审、终审。多渠道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县级赋权部门沟通力度,主动向县级赋权部门学习审批业务,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针对专业技术门槛高,难度大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先与县级赋权部门开展联审联批联办,然后再逐渐由平远独立完成的运行模式。截至2023年10月,县级赋权部门下发平远镇19项行政许可,我镇已承接18项,承接的18项中目前已受理的有开业申请审批6件,办结6件;受理施工占道、道路挖掘审批12件;2023年共收到农村宅基地报名户数1295户,初审符合申请条件713户,不符合申请条件582户;受理农村农民建房规划许可及宅基地审批107件,办结107件;审批宅基地面积16050平方米,审批面积较2022年全年相比增加6600平方米。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党政班子和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我镇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全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并且始终把群众对镇政府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八)管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及连年的新造林地。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偷砍盗伐、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侵占林地、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023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27份出材量539.96立方米。针对重点场所、区域进行了大量宣传,发放宣传单2700余份,并对市场8次进行驱散。2023年以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周日组织工作人员到群众自发的交易市场开展宣传、驱散交易人员。对仍然前来交易人员实行没收鸟和鸟笼的处罚,共没收并放生野生鸟类81只,没收烧毁鸟笼54个。为强化基层力量,我镇召开村委会(社区)干部、全体护林员开展了专题野生动物保护培训2次,参训人数223人。学习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护林员的业务水平,为今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
(九)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镇各部门充分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反有组织犯罪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主题宣传等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以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栏、横幅、标牌、标语等形式为主渠道的方式方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时刻感受到法治氛围,从而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发放了宣传资料40000余份,悬挂横幅140余条,受益群众达130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落实依法治县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推动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要根据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宗教场所的实际,扎实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积极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与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发挥好“两微一端”作用,及时了解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精准投送法治内容,探索开展体验性、互动式普法。